美國的法律還是太先進了。

男主帶着兒子去找律師咨詢,卻被告知女主已與該律師談過,男主不能再與該律師談話,即使女主未雇傭該律師。這當然是女律師諾拉的一個策略,因為此時女主已經雇傭了諾拉,再與其他律師見面隻是利用律師行業的保密性質,讓男主難以雇傭到好律師。

我是和我母親一起看的這部電影,她不懂法律,更不懂美國法。其實在大多數人的心中(當然不隻是我們國家),找律師咨詢與找醫生看病一樣,人們不會隻詢問一家。我在律所實習的時候,也見過許多花了很多時間在所裡待着,跟律師問這問那的當事人,無視“咨詢收費”的牌子,隻想貨比三家。

我能理解。可能一輩子隻會碰上一次訴訟的老百姓,對法律一無所知,怕被人騙,怕被坑錢,所以事無巨細地問,一家一家的打聽。這其實是很正常的心理,所以隻要不是太過分的當事人,一般律師也都會無償接待。但實質上這種看似平常的現象對當事人和律師來說都是隐含着風險的。如果碰上無良律師,當事人又沒有把握好談話的度,可能就會在開庭前被對方律師摸清底細。聽說曾經還有過律師,已經代理了一方離婚,另一方上門咨詢,不知道該律師是忘記了還是故意的,不僅接待了對方,還留下了對方的材料。雖然沒有辦代理手續,但開庭後對方發現該律師坐在對面,自然沒有饒過他,最後該律師被吊銷了執業證。

美國畢竟是法治國家。有的時候我們說要鑽法律的空子,前提是法律在正常施行的情況下才有空子可鑽,如果法律本身到處都是洞,大家都在鑽空子,相當于大家都沒空子可鑽。說這個話,是因為我都沒有在我們的律所裡見過這種訴訟策略。也可能是我待過的律所水平不夠高吧。

我隻是太羨慕按小時收費,能在法庭上唇槍舌劍,畢生所學得到應用的美國律師了。

離婚律師在哪都不好做。"Criminal lawyers see bad people at their best, divorce lawyers see good people at their worst." 片中的夫婦放在美國也已經很中産了,甚至并沒有出軌欺騙等所謂“過不下去的大錯”,兩個人好說好散的最後還鬧到了兩敗俱傷的難堪局面,可以想見我國基層民庭能有多熱鬧了。家族聚會的時候親戚們總是問起我在律所裡的見聞,“就像電視劇裡演的那樣嗎?” 電視劇裡演的還更好呢。我第一次去法院的那天,整個走廊都充斥着吵架的聲音,我花了好幾天才明白,好人不會到我們這裡來,或者說,再好的人,來找我們都是抱着變成壞人的心來的。

我的心裡話就是,當事人都挺混蛋的,而好的律師比當事人更混蛋。

話說回來,什麼是好人,為自己争取利益就是壞人了嗎,人不為己才是好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