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淵》,改編自Priest小說《默讀》,原著是我最喜歡的耽美小說,沒有之一,所以其實無論劇拍得如何,不出意外我都會追完,畢竟我已經成功追完了《鎮魂》(《鎮魂》),《有翡》(《有匪》),《山河令》(《天涯客》),質量參差不齊,但我覺得我已無所畏懼。

總體而言,這部劇,算是保留原著情節比較多的一部,但是删改了很多看似不重要的情節和增加了一些看似很科幻的設定,問題是,恰恰是這些看似不重要的增設和删改,噬咬着原著和劇本的根基。

燕城成了新洲,花市西區成了下西區,東區成了新東區,為了避嫌換了個名字,這些都問題不大。雖然原著作者看起來是沒打算避嫌的,打着架空背景的旗号就差把“北京,2014,apec會議”貼腦門上了,單雙号限行,大中小學放假調休,apec藍等等,全市高度敏感,有點風吹草動就草木皆兵,這就是原著裡第一個案件“于連”的背景。因為單雙号限行,駱隊的車開不出來,隻好騎自行車上班,限行結束就開回自己車了。但問題是,劇裡沒這個設定,駱隊幾乎是天天騎自行車上下班,結果一聽說陶副要相親,立馬就變出一部“豪車”的車鑰匙(“開什麼車很重要”),不,我就想問問您這車哪兒變出來的?擱單位私車公用?不,那有緊急案子您那自行車能趕上趟嗎?

分局和市局變成了各區巡查隊和特别調查組(特别調查處趙雲瀾點了個贊),各區保留治安自治權,隻有跨區案件和重大案件用得到特調組,嗯,有點xxPD和FBI那味兒了,兩者職權上沒有直屬領導關系了,所以大概是為了統轄二者還整出來一個監察署,算是上級。但是如果這樣說的話,因為“于連”的案子調離張組就有點不合情理了,他一開始避嫌是因為他是嫌犯張哥的叔叔,但是已經證明了張哥屬實冤枉,所以張家是這起案件的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且因為沒有領導關系特調組也沒必要為崔的錯誤買單,那麼讓張組因為“準侄女婿”殺人而跟着吃瓜落就有點不太合理了。

最後也是此劇最為科幻和最莫名其妙的一個設定:因為一場罕見的射線暴導緻1.3%的人發生了基因變異,成了“零度共情者”,其中最兇殘的一類就是情感共情障礙患者,這類人往往有很強的犯罪傾向(pp特别高?),經常淪為犯罪者。這個設定看上去既熟悉又陌生:如果僅從字面上來理解的話,就是無法與他人共情,有點類似于我們的反社會人格障礙(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或者精神病态(psychopath),以自我為中心,不能愛人或付出情感,經常做出反社會行為,但沒有絲毫自責和罪惡感,無法從他人角度看自己,人群占比大概也是1%-3%左右。

然而,劇裡的零度共情者幾乎都是由基因決定的天生犯罪人,隻要有這個基因(MAOA:你直接報我身份證号得了),99.9%都會犯罪(這恐怕是龍勃羅梭來了都不敢點贊的程度,順便我也很好奇這個是怎麼統計的),剩下萬裡挑一的那個會是天才。對比一下,現實中,很多的精神變态者是沒有嚴重反社會行為史的,有持續嚴重反社會行為的犯罪者也不一定都是精神變态者,兩者有交集但不重合,而且精神病态行為是神經心理和學習,社會化交互作用的結果,而不是基因的單一作用。既然劇裡的設定不通用于現實,那麼劇本就需要解釋說明清楚你的設定,比如除了字面上的自私冷酷無法共情還有什麼其它性格特點?你們這個文明裡沒有變異的普通人還會犯罪嗎?零度共情者的犯罪有什麼區别于普通人犯罪的特征?

但是這很多的名詞,劇裡幾乎都缺乏一個清晰的解釋。犯罪心理學是一門很有趣也很複雜的學科,從神經心理指征到行為指征的模糊界限使得劇裡的很多推斷,硬生生從科學變成了玄學:明明前五分鐘還在強調物證的重要性,後五分鐘就開始在張哥的朋友裡面找自戀型人格障礙者(請問你們警方是打算讓名單上的所有人都去做個量表再根據結果抓人是嗎?);小曲的誘拐失蹤案與十年前已經死了嫌疑人的案子相似,所以是什麼樣的特征能夠讓人駱隊斬釘截鐵地斷言兇手是零度共情者而不是一個模仿犯或者一個剛出獄或者剛痊愈的連環殺手?

再來看看劇裡的案子。原著裡西區城中村是個魚龍混雜的是非之地,本來殺人放火的案子就很常見,出現一具屍體也不算啥大事,結果就因為分局長王洪亮自作聰明地删帖和朗誦者的推波助瀾這個殺人案變得炙手可熱,張局想在退休前把屍位素餐的王撸下來,就借着這案子的熱度和敏感期借題發揮,讓駱聞舟“指導搜查”,實際上就是去抓王的把柄,所以駱聞舟一開始查何忠義本就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否則就平日貧民窟裡一個快遞員死在自家附近的巷子裡這種案子,還不在自己轄區,根本用不上市局刑偵支隊長這把牛刀,他之所以手伸這麼長,原因王和駱都心知肚明,所以第一案,其實就是駱和王兩人圍繞着何的案子在互相博弈。這場博弈的結果其實十分殘酷,棋盤上真正無辜的平民都死了,剩下的,都有身份。

劇裡的城中村還是那條城中村,但是背景設定改了,案發地已經死了三個吸毒過量的,現在來了第四個勒死的。監察署懷疑崔(王)能力不足,于是張派來了駱來“現場指導”,但是駱意識到崔有問題是在後面了從杜手裡拿到陳弟的舉報材料的時候,所以他第一集出現場的時候他就是奉命奔着何來的,而不是崔,而且完全沒有意識到上頭派自己來插手西區的案子有多麼詭異(有點遲鈍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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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地方,死了四個人,街坊鄰居都在議論是不是連環殺手,這基本屬于明示了

到了現場發現死者鞋底很幹淨,沒有打鬥痕迹,懷疑空地不是第一現場,而是抛屍地,這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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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說,這鞋底也幹淨過頭了啊,就跟死後才換上的一樣(好歹死者當晚穿着這雙鞋轉了一大圈的,倒也不必整得這麼幹淨)

那麼為什麼要選擇這裡作為抛屍地呢?媒體和街坊都在懷疑是不是有連環殺手,所以,作為一個獨立的調查員,第一時間就應該去檢驗這種可能性,對比之前三個案子的卷宗和這個案子看看是同一人作案?還是有模仿犯?是謀财害命還是情殺尋仇?後續的線索得知這人穿着套不錯的衣服被打暈後勒死,抛屍在自己家附近,且極有可能随身攜帶了十萬塊,被發現時錢物全都被洗劫一空,手機被盜,臉上被貼條。那麼最合理的猜測應該是熟人作案,謀财害命,然後将屍體扔在了已經死了三個人的地方,甩鍋給前面的連環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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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崔,您太高估旁邊那貨的智商了

但凡駱願意思考一下模仿犯渾水摸魚的可能性去查查前面那三起案子的卷宗,可能崔就要當場下線了(因為前面三起吸毒過量其實都是崔團夥的謀殺),然後第一個案子就可以完結了,可能編劇覺得我們還可以再搶救一下,多湊點時長,于是他場外決定讓駱還是不要管那麼多,也不用費心思去找受害者當晚的監控錄像了,先去查查何的“約會對象”,反正觀衆都會被原著劇透“約會對象”就是殺人兇手,我幹脆讓主角團少走點彎路吧!

拜托,他要去見誰,又見到了誰,誰又殺了他,這中間沒有必然的聯系,他想去見的人不一定想見他,想見他的人不一定見到了他,見到他的人也不一定要殺了他,殺了他的人也不一定是貼條或者是抛屍的人!或者說你們現在連兇手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還是一群人都不知道啊喂!就好比說,他剛要出門就被熟人搶劫殺害了呢?你們為什麼就如此笃定一定是他要去見的人就是嫌犯?說實在的,不是不能查他要去見誰,但是這隻能是一個方向,作為警方你不能在沒有任何實證僅靠臆想就斷定這個債主就是兇手然後動用一切資源去尋找這個債主。我看過原著我當然知道債主就是兇手,但是這麼安排就像看直播拿着攻略刷副本還要假裝是首刷一樣别扭。相比之下,崔抓了何那個偷了他手機去賣的瘾君子室友苗簡直顯得太正常了,跟主角團們神奇的腦回路都不像在一個畫風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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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給了駱石子路的監控還有煙頭的照片,駱轉給了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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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陶完全不知道他要看的是石子路的監控,還是岚提醒的,所以說你們内部的溝通到底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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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裡的何是故意躲着監控走的,所以拍不到正臉,隻能驗煙蒂确認他在石子路出現過,但是劇裡的監控高清到,别說人臉,連煙盒裡的煙是怎麼擺的都拍得一清二楚,完全都不需要驗煙蒂

警方就從沒考慮過查一下案發當晚死者的出門和抛屍地周圍的監控,唯一有效的還是男主給的公館外圍監控,因為他剛好見過死者且過目不忘,并且還提供了一個思路,貼條是因為是嫌犯有自戀型人格,張哥不合條件且不在場證明無可辯駁。然後駱發現那條神秘短信,跟陳弟,崔那邊的販毒線去了,陶失去了何在文昌西路的蹤迹于是決定在張哥的朋友裡面找自戀型人格????

哥,你手上有人手,有公館的監控,或者直接找公館要那晚的名單然後排查與張妹關系密切的,曾經家境不好在城中村住過對那邊路況熟悉的(因為抛屍地很難找很偏僻),跟何是老鄉的,案發時間在文昌西路附近的,這很難嗎?公館裡面出入的纨绔們大多非富即貴,能夠跟那種小漁村出來的快遞員産生交集的不會很多,如果是電子資料,隻要輸入關鍵詞搜索一下,甚至都不需要等到那條領帶,債主就已經找到了。

陳弟死在鴻福大觀,金他們不考慮第一時間轉移屍體,還留着當寶一樣守着是要幹嘛?(比起劇裡的金,原著的分局刑警隊長黃看起來好像還是要有腦子一點,雖然也不多)。不過追車那場戲拍得确實不錯,開摩托車的師傅們都很厲害,值得加雞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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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駱的打戲和追車确實表現得不錯,也是這部劇少見的能get到鏡頭感的畫面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可能因為場地的限制吧,裴居然一邊暈着血還一邊開着車直接跑出了下西區上了高速公路,這需要裴對于下西區的路線足夠熟悉才能夠做到,原著裡費渡沒能把車開出去差點被人堵死在了死胡同裡,駱聞舟認為他對城中村的環境不熟悉所以給了他安全牌,但是劇裡這張安全牌沒有了,那麼會出現什麼後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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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果是,在這場戲裡,如果回憶一下嫌疑人需要滿足的條件的話,就會發現,裴也是滿足條件的嫌疑人之一

想一下兇器領帶出現之後嫌犯需要滿足的條件,如果殺人和抛屍都是同一個人的話,那麼他至少需要:

一,熟悉下西區的環境和道路

二,有機會将領帶塞進張哥的車裡,說明至少跟張哥的關系很密切,是他身邊的人

三,跟何有過交集,可能交集不多但是認識

四,密切追蹤案件的進展,可能是自戀型人格,甚至會向警方提供線索

五,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案發當晚曾出現在承光公館,案發時可能在文昌西路周邊(也可能不在,因為陶沒找到監控)

第一點,上面說過了,追車這場戲沒能給裴打出安全牌,甚至裴還在事後主動跟駱聊起來下西區的環境很糟糕。第二點,裴跟張哥是死黨,甚至都能陪着張妹來錄口供,完全有機會接觸到張哥的車。第三點,裴與何在便利店交談的視頻還在駱的電腦裡。第四點,一開始何的債主形象和自戀型人格都是裴給陶的線索,甚至人現在還陪着何母坐在警局的走廊裡,跟得還不夠緊?還不夠關心案子?第五點就不說了,眼睛不瞎的都能看到。

但是陶和駱都心照不宣地選擇了忽略這個嫌疑人……可能編劇也意識到這麼下去裴真的危險,所以趕緊把倒插煙和名片抛出來,增加周的可疑度。比較好笑的是發現周和何是同鄉居然是靠同樣的抽煙習慣,陶查半天都查了個寂寞,話說你們新洲的個人檔案是不寫籍貫和畢業院校的嗎?查來查去這都沒發現?然後裴這邊,榮順律所跟裴氏有常年合作關系,然後過目不忘的裴總居然連人律所在哪都不知道(但是他倒是記得人畢業院校),還要靠駱上衣口袋裡的名片?

不過就算這兩條可以佐證(不是鐵證)上面的二三四五條,但是在這個時間點上還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周和抛屍地的聯系,因為崔影還沒出場,所以單單論嫌疑,這兩人半斤八兩……如果我是周,被抓了之後我就會把鍋扣給裴。

不過如果我是周,我可能根本就不會選擇把領帶抛出來,或者說,我一開始就不會選擇用張哥的領帶殺完人之後再抛屍到貧民窟的金三角空地。一般而言,如果想要栽贓嫁禍别人,原則隻有兩個,讓别人盡量地在場,讓自己盡量地不在場。現在已知金三角空地已經死了三個吸毒過量的(話說你們這的市政真的不考慮在這旮旯裝個監控攝像頭嗎?)且他們其實都是被販毒的黑社會組織及其保護傘整死的,我現在要殺一個(我以為的)毒販,他家就在那附近,那麼讓他成為連環案中的第四個,把鍋扣給黑社會組織,這是很自然的想法,不過為了模仿得更像一點,給人注射過量毒品是最好的,如果沒有毒品,那麼直接用鈍器把他腦袋打爛也行,就做成是毒販之間的糾紛鬧出了人命的樣子。唯一的風險來自于崔,因為他肯定知道自己被扣鍋了,這樣的案子極有可能會讓特調組介入,那麼這塊地就沒法用了,所以這很有可能會惹毛崔,他極有可能找上門來算賬,算完賬再反扣鍋,将陳姐的死賴到周頭上,畢竟兩人是校友,運氣不好的話,周就會變成空地上的第四個吸毒過量的屍體,如果崔或金再聰明一點,說不定周還要背着毒販的罵名一起死。

或者我也可以選擇更細水長流一點的方式,用張哥的領帶勒死對方,然後再甩鍋給張哥。我可能會用假身份去雇一輛黑車把對方拉到文昌西路附近,讓他躲着監控走過來,殺了他之後再找一個機會開車去承光公館附近抛屍。我是公館vip,常年包樓用戶,有足夠的時間可以踩點和躲避監控,且知道準大舅子喜歡在小樹林裡“忙活午夜場”,那麼隻要瞅準時機抛屍小樹林即可。因為警方基本不查抛屍時間,隻在乎殺人時間(是的,發現了嗎?何的屍體被發現時喬隻報告了死亡時間但是沒有任何一句話提及屍體是何時在此地出現的)。

所以,周可以選擇嫁禍給毒販或者張哥,但是不能嫁禍給毒販和張哥,因為這兩的嫁禍邏輯天然相悖,二者泾渭分明。張哥殺人不會抛屍在金三角空地,這種地主家的傻兒子天生跟這種臭水溝裡的貧民窟無緣,而在泥堆裡打滾的毒蟲們,他們不會用張哥的領帶勒死人,終究他們在兩個世界,價格高昂的領帶在他們眼裡大概隻能是明日的毒資,至于敵人,賞七八記大悶棍就已經綽綽有餘了。栽贓雙方,結果就是效果會相互抵消,栽贓就是無效的。

那麼如果張哥的不在場證明足夠紮實(畢竟他的午夜場的确“很忙”)拿到了安全牌,那麼把兇器領帶抛出來,它不僅不能成為保命符,很有可能還會變成催命符,無形中就等于告訴警方将嫌疑圈縮小到張哥身邊的人身上,他身邊的人都是非富即貴,隻要翻查一下個人簡曆,看看哪個跟何關系最密切基本上就能鎖定周(如果不能,那一定是警察太無能)。所以如果是我,如果我選用金三角空地作為抛屍地,那麼我就算燒了那條領帶也不會拿出來,堅決地把鍋扣苗身上。

如果周針對何精心謀劃的殺人計劃就是用張哥領帶殺人再抛屍金三角空地的話,那麼我覺得,與其說周是自大,不是說是智障。如果不是他家實在窮得叮當響,我都要懷疑他政法大學的錄取通知書是不是花錢買來的。作為刑辯律師,他應該很明确地知道哪些東西可以作為物證哪些不可以,如果他仔細地盤過目前所存在的所有物證的話,他就會發現,如果他不自爆,警方就拿他沒有任何辦法:警方沒有他殺人的視頻和任何直接證據,就算找到了收藏品裡的裝錢紙袋,也大可以抵賴說是想去見何的時候發現他死了,錢也都被人偷走了就剩個紙袋,于是他為了懲罰何往何額頭上貼條,并拿走了紙袋作為紀念,他頂多算是知情不報,而不是殺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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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因為吸毒販毒常年捉襟見肘的難道不是應該強制送戒毒所的嗎?你們就這麼把人放了?是不是太随便了點?

苗被放出來上了朗誦者的車,“你做得很好”那句還是打在手機屏幕上放給他看的,問題是你倆都坐在同一輛車裡了,直接說不就完了嗎?又不是像書裡那樣馬小偉被強制押送戒毒所,為了不驚動開車的警察才在手機屏幕上打這麼一行字,隻讓馬看到。另外,我覺得如果隻是為了讓駱和金翻臉的話,陳弟如果是朗誦者,那應該是不至于賠上一條命的,潛伏在鴻福大觀裡的還有他們的内應,加上陪酒的那位,設計得巧妙一點隻要在逃跑的時候碰上駱就可以了。

第二個案子是有名的“碎花裙子”亨伯特案,開頭把劫持校車那段整段給删掉了,但是我覺得删掉也問題不大,畢竟與主線聯系也不是很強。第二個案子的劇情槽點大多數來自于設定解釋得十分模糊,以至于推理聽上去十分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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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的推理看得我一臉懵

因為二十年後的案子有二十年前的特征,但是嫌犯當年已經被受害者家屬殺了,那麼現在的這位兇手,要麼是當年的漏網之魚,要麼是知道當年的細節模仿作案。但是駱的推斷是這個絕不可能是一個連環殺手,而應該是當年漏網的零度共情者。首先吧,因為我實在不清楚你們這零度共情者是個什麼概念,零度共情者跟連環殺手是互斥的集合嗎?零度共情者是不是就不可能是連環殺手?連環殺手如果沒有特殊原因不可能停止作案,是的,沒錯,但如果就是有特殊原因呢?比如入院和入獄?而且,你這也完全沒提到模仿犯作案的可能性啊(但是神奇的是他們後續的确是按這種可能性來查的,否則駱不會管曲父要知道錄音細節的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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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吐槽找曲失蹤山區的道路監控和曲家附近的監控猶如大海撈針,所以決定不找了,回去查當年的案子找線索

說句實話,如果因為監控太多就直接放棄追查的話,警察的存在也沒什麼太大的意義了,更何況,當年連監控都沒有,線索隻會更少,直接放棄追查現在的案子從當年查起,實在不像是一個刑警隊長會下的決策。我知道原著裡也是去追查當年的案子,但是駱聞舟當時的決斷是陶然去查曲失蹤地的道路監控,郎喬查曲家附近的監控,駱聞舟自己去查當年的案子,這還是在陶然和郎喬已經把監控都查了一遍但是沒有找到線索的前提下。如果劇裡的你們也打算三管齊下不放棄追查監控,那麼至少你要說明一句,證明你們不是在摸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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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父這段外來人的推理聽得我也十分雲裡霧裡

因為市區到蓮花島有條過道,正好經過垃圾處理站,所以嫌犯是外來人?這結論是不是跳躍得有點快?這邏輯是怎麼走的?那如果兇手是走這條過道來的,警方當年就沒想過調取這條路上的監控來看看排查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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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這個時間節點上就把徐當作嫌犯,是不是太快了點?

從警方目前已有的線索來看,能确定的隻有徐引導郭父去找到了吳,救下了同班同學蘇媽,最終下定決心殺了吳的還是郭父,徐在這個事件當中站的位置還是比較邊緣的,在當年的案子裡,他自己都還是個還在上學的中學生,而且都已經過去這麼多年了,他一個無病無災的成年人,要想犯案早就犯了,為什麼偏偏要等到現在?拿他作為前後二十年的連環誘拐案的頭号嫌疑人似乎不太合情理,而且警方手上沒有任何實證能夠證明他與曲的綁架案有任何關聯,問詢可以,就像駱問裴要張哥的不在場證明那樣,但是把人找來放審訊室裡當嫌犯來審就不太合适了。

結合一下張父和慣偷的證詞,可以得出手機的電池曾被人扣出又安上,且最後是被一個小姑娘落下的,那麼最後這個小姑娘就是關鍵,比較快的方法是把當天所有跟晨一起玩的同學照片和身形條件放出來讓慣偷辨認,縮小範圍後排除有父母來接從正門走的,再找家住的近的,應該就能定位到小蘇了(因為孩子也不算很多,可以用排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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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一進門就聽到音樂盒的聲音了,既然音樂盒沒來得及合上證明小蘇還沒跑多久,還不立馬派人去追?小蘇一個小女孩腳程也不快,你立馬安排人去追說不定就追上了,就算查證據留兩個人也足夠了

目前亨伯特案尚未完結,剩下的還不好評價。但是看完八集,給我的感覺就像是,警方提前得了劇透一樣,似乎提前就鎖定了兇手,然後就開始拼命地找證據去證明這一點,然後忽略其它所有的可能性,就跟拿着現成的攻略去通關遊戲一樣,早已經知道最終的答案是什麼,證明的過程卻漏得像篩子一樣。相比之下,原著的邏輯顯然要做得漂亮許多,漂亮不代表毫無缺陷,但是至少足夠缜密,人物的動機,為什麼這樣做為什麼不那樣做都會有一個清晰的邏輯,推理的線路會列舉各種可能性然後再來探讨,而不是考卷上隻寫一個答案就完事了。這劇本的改編雖然号稱“還原”,但是其實相當偷懶,它抽掉了許多它認為無關緊要的台詞和情節,有些的确無關緊要删掉也沒關系,但是問題是有些情節它删又沒删幹淨,後面還是按照有那個情節的原著來走,這就導緻劇情的邏輯出現了錯位。其實,劇組想要書劇分離也沒什麼問題,但是一邊讓人書劇分離,一邊還希望我用原著的邏輯去補足劇裡情節的不足,就有點太貪心了。

至于角色塑造,我對于兩位主演其實沒有太大的意見,我一直覺得張新成的演技沒什麼太大的問題,但是這部劇裡我覺得他可能對自己的定位有點誤解。一個成功的耽改角色,無論是攻還是受,都不應該按照女主的方式來演繹的,要想演得好,就不能把自己當成女主,而必須把相方當女主,如果想要偷懶一點,就按照元仲辛對趙簡那樣來演大概也不會出什麼大差錯,不一定能出彩(出彩的角色塑造需要天時地利人和),但至少能及格。不知道為什麼,看前面幾集的時候,張新成總給我一種很緊張的感覺,整個人都像是繃着的,無論是與别人的對手戲還是獨角戲,都像是處于一種應激狀态一樣,無法放松,以至于演得很刻意,或者這就是傳說中的“用力過猛”?

付辛博的戲看着還挺正常的,就算年紀大了但是我不是很介意,畢竟我覺得廣播劇裡劉琮的聲音聽起來年紀更大但演繹得非常出色(甚至我聽moss說話都會想起駱聞舟的程度),隻是少了點混江湖的老油條那種混不吝又深谙官場規則并且能善加利用的氣息(原著裡的駱聞舟是根正苗紅的大院裡長大的官二代,他跟王洪亮的博弈也是于連案的亮點之一)。

至于陶副,沒什麼存在感,他的戲份被删減太多了,很多的戲還給加到了主演頭上。原著裡開頭駱聞舟和費渡都在追求陶然,兩隻開屏的花孔雀隻要一見面就開始對轟(是的,這才是導緻這兩人不對付的主要原因),所以陶副才經常需要居中調和。但是劇裡這段被删了(但又保留了一些裴撩陶的一些台詞),陶副的花兒跟情詩沒有了,跟駱的紅白臉混合雙打沒有了,費渡專門為了接他買的suv……倒是還在,就是不是為他買的了,看起來……有點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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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沒關系,女神還在,就是不太像趙雅芝(隻是玩梗,不是拉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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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名片這東西一般不是初次見面就會給的嗎?你們不是都已經相完親又約會,人姑娘都到你家參加喬遷聚餐了,現在才給名片是不是有點遲啊?

喬選得挺合适的,小眼鏡的高光戲份還沒到,先等等看吧!亨伯特案裡的子役都不太行,小曲先不說,小蘇和晨晨感覺年齡都有點偏大,劇裡好像有稍微将她年齡調大一點,喬說她剛剛成年,那應該是在16或者18左右,但是晨晨剛失蹤的時候有說過她倆是同齡人,這設定前後有點不太一緻,我覺得如果小蘇真的已經成年了那大概跟晨還差挺遠的,除非晨的年齡也相應調大,但是這麼一來如果兩人都在讀中學的話,那就算是大孩子了,失蹤了的話父母就不應該是這麼個反應,而是應該想想女兒是不是叛逆期談戀愛或者離家出走之類的。小蘇的表演還是欠缺點火候,但這個極端白切黑的角色對于子役來說本來難度系數就很大,像是《隐秘的角落》裡面那種弟弟妹妹們大概是可遇不可求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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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演裴父的于波,太正氣了,感覺更像個潛伏的我軍地下黨,不像個變态殺人狂(可能我還有點《水月洞天》的濾鏡吧)

最後比較遺憾的是周鴻川和何忠一,也就是原著裡的趙浩昌和何忠義這兩個角色,在劇裡被壓得都十分的扁平。這兩人互為鏡像,出身于同一個貧困的小山村,趙豐年家更窮一些,一對殘疾的父母和一對殘疾的弟妹,但是本人很聰明也很刻苦,靠着自己攢錢讀完了中學和大學,成了著名律所的二級合夥人,追到了張家的千金小姐,他在燕城闖蕩,也住過西區的城中村,也震驚于自己辛辛苦苦打工賺半年的錢可能還不及張東來的一頓飯,西區的城中村和東區的承光公館,是泾渭分明的兩個世界,一邊渾濁不堪,一邊光鮮亮麗,他憤怒,妒忌也蔑視着那些含着金湯匙出生的纨绔,更憤恨于自己不是這群人中的一員,他開始痛恨自己的出身,鄙視隻能向自己乞求金錢的殘疾父母,甚至眼睜睜地看着全家在自己面前被燒死而無動于衷。一個嫌棄自己寒門出身的貴子,在他身上,能夠找到許許多多的寒門貴子的影子。因為他内心深處所潛藏的自卑,他認為自己的出身是不堪的,肮髒的,污穢的,所以他改變了自己的姓名,口音和習慣,拼命地隐藏任何與自己出身相關的信息——直到何忠義的出現,一個和自己有着同樣出身,也住在自己曾經住過的城中村裡的“同鄉”,那是另一個自己,一個他拼命想要抹殺的自己。

何忠義是趙浩昌的反面,他腦子沒有趙豐年聰明,來到燕城闖蕩,靠給咖啡館送貨為母親賺取手術費。他人如其名,忠厚,老實,孝順母親,尊重長輩,初來乍到也曾驚歎于燕城市區的繁華,但是因為囊中羞澀隻能租住在魚龍混雜的城中村,但是他沒有選擇和他那些室友同流合污,還是踏踏實實地賺錢,老老實實待人,直到他遇見了趙浩昌。趙浩昌憑着過人的智商實現了階層跨越,甩掉了西區的泥潭,一躍成為了東區的人上人,可是他的内心還是那個陰暗自卑的趙豐年;何忠義不是,他隻能在西區與一群小偷、酒鬼和瘾君子住在一起,但他的内心是敞亮的,他的笑容是明亮的,這種極緻的明暗對比,形成了原著于連案的戲劇張力。結果,這麼一份單純的美好,就因為趙浩昌内心的陰暗自卑,和馬小偉等朗誦者的刻意陷害,被撕碎在了十八歲的初夏。

隻是在劇裡,趙浩昌變成了周鴻川,一個自大又自戀的蠢貨,明明姓名口音都改了唯獨還保留着抽煙習慣的蠢貨,壞得很單純,單純得可以和張哥的腦子一較高下。小何的故事沒有了,隻剩下一張冰冷的照片,躺在警方的文件夾裡。

人,其實最難戰勝的,不是基因,而是人性。《默讀》的皮在cp,神在推理,魂在人性,哪怕不嗑cp,它也是一部精彩的群像劇。如果一部劇無皮失神還丢了魂,那麼它就隻是《光淵》而已。也許後續還會有遺傳基因和自由意志的争論,但是在我看來,這個争論的現實意義遠遠沒有人如何戰勝自己的創傷來得要有現實意義。

除去内核深度方面的東西,這位導演的水平說實在的,很令人擔憂,甚至是比起劇本更令人擔憂。很多時候,一些片段的處理,都過于平鋪直叙了,影視劇相比起小說最大的好處是足夠直觀,一些小說裡隻能通過人物對話展現的情節,可以直接通過加上泛黃濾鏡的人物回憶展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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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掃墓的這場戲,兩人聊起了裴母自殺案和郭父的案子,導演就這麼放着兩個人在這裡說台詞……以至于裴就在椅子上目空一切地枯坐着,看着快要入定了……

不是,你都說到那個眼神很難忘了,你把那個眼神拍出來讓我們看看是會咋滴?小時候的裴的眼神,乞求老楊的郭父的眼神,就應該在這種時候以回憶的方式放出來,再加上駱的闡述就可以了,你就這麼讓這兩人在這枯坐着,不僅我看着單調無聊,演員演着也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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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個,雖然我也知道這場戲想表達什麼,但是讓蘇媽坐到床上去會不會更好?這樣規規矩矩衣衫整齊地讓她坐沙發上讓我有種吳其實啥也沒幹她就是來老師家裡做客的感覺

還有的時候感覺是設計過度了,比如裴抖手帕的那場戲,就屬于可以但沒必要的範疇。裴如果想要幫陶把唐請到家裡,直接開口邀請,“美女莅臨,蓬荜生輝”再加句“陶哥你說是吧?”給陶遞個話提個醒就可以,以陶的情商他自然懂得順坡下驢(那三貨都相處七年了,那麼點默契總該還是有的),馬上帶着美女就上去了,實在沒什麼必要一堆人在那面面相觑變魔術似的在那舞半天,沒什麼必要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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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場景還原得挺不錯,比如周的地下室,跟我想象的幾乎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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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蘇房間裡的碎花裙子和人偶娃娃,也挺還原的

有些場景可能是沒錢請群演,一看就很欠費系列。比如晨晨在公交站遇到徐那一段,那麼大條路就他們倆,少年宮周圍都是鬧市區啊鬧市區,你們對鬧市區是不是有什麼誤解?一條路上就三個人,兩頭狼和一隻羊,我要是小蘇我就直接下手了,還整什麼扣電池又丢手機的。還有何母在鬧市區(又來)跳樓那一場也是,鏡頭向下的時候能看到下面除了汽車空無一人(但是鏡頭到了駱那邊人就多了起來),那這跳樓申冤是要跳給誰看啊?那啥,要是實在請不到群演那劇組你或許可以跟你的前輩《山河令》學習一下直接把人p上去,雖然很好笑但也是一種解決方法。

還有些時候拍攝的畫面會完全沒有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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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你給我出來!哪個天才告訴你怼着人家後腦勺拍的?你要真想拍人潮湧動你就給我站後上方開廣角,你這鏡頭晃得我都快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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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圖,要不是我有劇透,我真察覺不了左上方那個上樓梯的背影才是場景的重點

有時候,我甚至都懷疑這劇組隻會拍人物的近景和特寫,遠景基本都是廢的,無論這個人物現在需不需要特寫,它都隻有特寫,就攝影你拉個遠景是會扣雞腿嗎?更要命的是,因為裴的表演明明到位了,結果他那離譜的劉海結實地遮住了他半邊眼睛,剩下的半邊被更離譜的眼影給糊了,就,這樣還非要全部給特寫,行,非要給特寫也可以,你能換沒有劉海的那邊拍嗎!?那個劉海真的很礙事兒!

至于燈光,我感覺還是有些設計的,比如裴出場的第一場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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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了解主創想營造一種他從暗到明的一種轉變,但是這個光暗的分界線過于明顯,缺乏過渡,其實也許可以參考一下《強風吹拂》(動畫)第一集中走在路燈下逐漸露臉的過程,讓臉部的輪廓逐漸清晰直到完全暴露于燈光下可能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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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吃,那也不吃”那場戲,一明一暗形成對比,但是就是兩人剛打完飯坐下整個食堂就剩他倆了好像有點子突兀,可以考慮在遠處再開盞燈留個群演吃飯,隻要保證裴所在的地方是暗的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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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雨天的戲有點太亮了,雖然雨傘上都是水,但是後面的陽光真的十分燦爛,好歹想個辦法補救一下吧

然後是這劇的妝造,那真的是災難級别的(造指是王毅,說真的,你叫這名兒我都不太敢罵,就怕掃射到無關人士)。裴的妝,可以白,但是不用那麼白,又不是去《暮光之城》演吸血鬼啊,你整的這麼蒼白幹嘛?他跟苗站一起他看起來比苗還像嗑藥的好嗎?還有那個劉海真的很礙事,不礙事的頭發又不夠長,發膠又打太多。還有眉毛太濃!眼影太濃!口紅太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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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妝造你為啥要讓裴從頭到腳穿得一身黑?我都快要分不清他哪是胳膊哪是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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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場,裴扶喝醉的陶上床,兩人撞衫了,不要告訴我這是情侶裝,兩人也不是情侶啊

以及一些比較小的細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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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組出場時的姓名介紹,英文寫着是Cheong Chau Jin,大概是用什麼方言标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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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鏡頭轉到牆上的獎狀上時,标音用的就是簡體中文拼音Zhang Zhao Jin

在晨晨失蹤的時候,晨父自述自己是在六點半強制開孩子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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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裴轉述給駱的時候,就早了半個小時

不過這些其實也無傷大雅,我對這些也不太介意,邏輯和内核才是我所在乎的,所以目前這八集,對于我來說,是不及原著的,也就是說,如果你拿了一張90分的卷子來抄,那麼就算拿了70分,在我這裡也是不及格的。不過,無論是好是壞,我都衷心希望,這劇能夠平安無事地播完,且永遠不需要下架(這句也祝福所有的耽美劇,耽改劇和百合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