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律师团进村进行法援期间,最大的感受大致就是这个。一些邻里家常中遇到的琐事,是直面人性的,直白的让人心疼却无可奈何。虽然律师团们能从法律的角度给出建议,但是大多数情况下连执行人都找不到,村民们获得一纸通告上的胜利,又能对结果有什么改变呢?是一种做很多,又好像什么用也没有的无奈。
忽然想到之前成型的一个看法,法律不是对社会的道德底线的定义,只是对社会平稳运行所给出的政治约束手段。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去村子里的法援目的虽然是去解决问题,但实际上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很低,反倒是对普法层面的宣传教育有所帮助。
村里的民警在讨论「狗咬人」的案子最多。想到前几个月看到的,某女子被「天降大狗」砸到终身残疾的案子。也是,好好地走在路上,忽然头顶掉下一只大狗,人砸完蛋了,够拍拍屁股走了,狗主人找不到的情况下责任在谁。印象中这个案子好像是以对当时整个楼进行平均处罚而告终。总的来看,社会上的问题永远比法律条文来的更复杂多样。
继续看到村民吐槽应该把狗都杀了,流浪狗频繁造成伤害事件,又联想到藏獒过度养殖这件事情。十多年间,因贪图利益,藏獒的养殖已经过度疯狂。某些村子里出现藏獒咬人,咬死人的情况也不少见。而村民因为对狗是圣洁灵魂这种念头的饲养,既不同意处理问题,也不愿意控制藏獒的种群数量,最终导致由藏獒造成的伤害事故几乎成为日常。
印象中当时很多志愿者去那边帮助养狗,但是养狗能解决问题吗?能做的只是减缓问题爆发的时间,然并卵。假定一个地区有 3 万只流浪藏獒,志愿者花费心血建设一个能饲养 1000 只的巨型场地,又有什么用呢,外面的狗子依旧越繁衍越多。这件事也让我对「无奈」这个词有了更深的认识,就和破坏环境的人一样,过度饲养造成的不可控恶果,虽然难过,但个人认为也是需要非常手段去处理的。
继续对于流浪狗饲养的问题展开一点脑洞。我认为现在的许多工作都是「没意义」的,不是说它们意义不大,而且根本毫无存在价值。就好比说上文中志愿者发起的藏獒流浪狗饲养,很难说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在杯水车薪的寄托美好愿望。对于这种没意义的事情,与其徒劳消耗善心与精力,不如拿来做些别的事。社会需要的是「真正的改变」,而不是「让心里稍稍好受一点的自我催眠」。
该善的地方敞开心怀行善,但没意义的地方不值得投入资源,残忍且真实。法援这一期,或者说这部剧中对梅桢这个人着实印象深刻,她有点像是三十而已里的顾佳,但是在感性层面上更上一层楼。理性与感性并存,聪明下的基础,先是具备人情味的一个人,着实非常优秀。
忽然又从法援想到乡村支教这件事情。总看到乡村支教中出现的对女性很不友好的事件发生,实在是太过生气。没心力展开说这个话题了,不过也算是与法律援助有关的一种扶持方式吧,姑且将这段联想放在这里。
徐律师的这话说的不错,人需要修炼的是一种方式是「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这倒不是说做人必须圆滑,而是一种更高的境界。个人感觉,是能看破而不说破,感受但的同时注意表达上的节制。面对不同的人,话要说到几分满是值得差异化对待的。比如之前的实习生郭旭,徐律批评说她「学生气太重」,这话虽不中听,但十分在理。完全的喜形于色,而没有任何克制的自我表达是对他人缺乏差异对待的表现,直观的表现就是说话「不过脑」。而「世事洞明」,则是个需要阅历和观察的极高标准。
又想到很喜欢的一句话「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知道什么时候该继续,什么时候该打住,是很重要的技能。这点我最近做得非常差,需要自我反思。今生遇到一个能与之完全自我表达,不用担心话说几分的人类,真的是无比愉悦。然而我的行为过失,恰恰因为自制力的完全消失,回到了这个没能「止于所当止」的问题上,因此造成诸多伤害。
题外话,这个村庄中律师团住的地方古色古香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