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袤的北亞美利加大陸上,生活着一群白皮膚、高鼻梁、深眼窩的人類部落,他們的祖先從野蠻人手裡重金買下這片土地的擁有權後,開荒墾田,牧養牲畜,世代繁衍。北美熾熱的陽光時常把人們的脖頸曬變了顔色,所以這些白皮膚的人也被訪客們親切地稱為“紅脖子”。這裡的人們很少聚村相鄰而居,大多是獨家獨戶打理自己的農場,自掃門前雪,雞犬之聲不相聞。他們生活恬淡,與世無争,常日裡勞作、吃飯、睡覺之外,也便隻有兩件大事:造人和信上帝。偶爾往鎮上趕集,與熟人好友談笑風生,便是快意樂哉。他們也聽聞過八百裡外大城市的故事,對那裡世風不正的社會時常搖頭歎息。這裡的孩子們受到父母的精心保護,從小不與外面奇怪的人接觸,隻有到大城市冒險求學時,才親眼見得他們國家裡還有黑皮膚的人,好不驚歎。回到家裡,爸爸媽媽給他們講祖先的傳奇故事,才知道很多人家原來也有黑人,本來兢兢業業為祖先們打理農場,可是後來受不了誘惑,大部分都逃往了擁擠的大城市。全家人不禁歎息,懷念原來的那種生活。
作為上帝的子民,他們追求一生與神相伴,憧憬死後得道升天。神無處不在,尤其是男女的婚姻,這是丈夫、妻子與上帝之間神聖的三角關系,牢固不破。
如果有幸得到子嗣,那無疑是上帝的饋贈。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所造,每個生命的誕生都光榮神聖,不僅從形成于母親腹中開始,甚至形成之前,從無到有,一生的命運都有全知全能的神的安排。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
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為聖。
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
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
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并不向你隐藏。
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
可是,這樣美好和諧的生活安排,卻在1972年,被美國最高法院的一個裁決打破了。這個裁決宣稱,美國憲法賦予了女人堕胎的權利,各州禁止堕胎的法律是違憲的。
紅脖子百姓們大感震驚,奔走相告。把腹中的胎兒故意堕掉?! 這不是殺人嗎?!還有比這更渎神的事嗎!?他們不滿,他們發誓要報仇,要行動起來推翻這個裁決,捍衛他們的道德準則。他們每一天都不忘這個使命。
直到四十九年五個月零兩天後,他們終于實現了這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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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羅訴韋德案》是一部美國保守派複仇記,看完這部片,我被裡面反堕胎保守派的那種堅定的語氣、癡狂的态度吓了個不輕。看完這部2018年的片子,也讓人不禁相信,羅訴韋德案被推翻,确乎隻是個時間問題。
美國社會在堕胎權上一直沒有共識,羅案宣判時如此(調查中大約一半以上美國人反對堕胎合法化),堕胎權确立後五十年,公共意見的分歧和對立也并未有明顯改觀,甚至進一步随黨派立場兩極化了。
堕胎權議題的政治化
羅案作為一個司法能動主義的法院立法行為,是否在法理上足夠有憑有據,在政治上明智妥當,是加劇社會分化的導火索,還是政治極化的犧牲品?這是美國學者争論不休的問題。
衆所周知的是,羅案之後,堕胎問題前所未有地成為了美國兩黨鬥争的主要陣地之一,尤其是共和黨保守派,把反堕胎變成了他們政治攻勢的旗幟。
特别是片中提到的兩個人,福音派牧師Jerry Falwell和共和黨政治組織領導人Paul Weyrich,在把反堕胎變成共和黨核心政治議題上,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事實上,近年在美國反堕胎運動中扮演中堅力量的福音派教衆Evangelical,在羅案之前,并不是兩黨選舉政治中有重大影響力的、有組織的選民群體。那時候他們甚至對參與政治生活都不太有熱情,可能更關心的是死後上天堂的宗教命運問題。那時候福音派甚至對堕胎也沒有現在這種激烈、有組織的反對态度。
但是在強烈反對堕胎的Falwell的遊走組織下,也是在白人福音教派團體在去種族隔離大趨勢中受挫情緒的驅使下,福音派教徒逐漸把堕胎問題當成他們對現實政治不滿的宣洩焦點,開始積極介入現實政治運動。
羅案幾年後的70年代末,共和黨政治活動策略家Weyrich也注意到了福音派的政治動态變化,他立刻察覺到,這個本來跟共和黨天主教選民群體心存芥蒂的宗教群體,很可能可以在反堕胎問題上形成合力,擴大共和黨選民基礎,形成一種所謂”道德多數派“。于是他與Falwell一拍即合,積極遊說共和黨高層,最終将反對堕胎加進了黨派選舉議題核心清單中。
當羅納德·裡根憑借這個所謂”道德多數派“的選民新聯合力量在1980年選舉大獲全勝後,反堕胎議題便被共和黨在兩黨鬥争中的政治化而無限放大為割裂社會的重大争議,一發不可收拾。
共和黨政客原來并沒有把支持還是反對堕胎當成多麼要緊的選舉議題。羅案時代,不少共和黨政客是支持堕胎合法化的。可是在Weyrich推動的共和黨與反堕胎捆綁策略的影響下,很多共和黨政客開始意識到堕胎是個不得不站隊的要命問題。片中展現的裡根、老布什、特朗普都是非常鮮明的例子。裡根在當加州州長時,簽署了當時最自由的堕胎合法化法案。老布什長期對堕胎采取寬容态度。特朗普作為不信教的紐約商人,在當電視明星的年月裡,一直就支持堕胎權。可是,當這三人成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時,在自己的态度和赢得保守派選民選票上的二選一問題上,都明白無誤地放棄前者,轉向後者。這個過程中,為了黨派勝利而放棄個人道德原則的,也不僅是政客。影片中,福音教派為衆所周知毫無宗教道德可言的特朗普獻上關鍵政治背書的那一幕,也成了美國政治最諷刺的一幕。
經過裡根和老布什兩個總統任期對最高法院的改組後,保守團體在1992年Casey v Planned Parenthood一案中看到了推翻羅案的契機。可是凱西案最終卻以5:4的驚險結果和一種妥協模糊的态度支持了羅案确立的堕胎權:提出了”不當負擔“的限制反堕胎立法的标準,但又放寬了規制堕胎的期限。保守派功虧一篑。
經過克林頓時期的法院重組,反堕胎團體意識到想要在最高法院的正面戰場取勝沒有那麼容易。除了全國性的聯邦政治舞台,他們還在州一級的政治角鬥中看到了挑戰羅案的迂回策略。
實際上,本次多布斯案主筆推翻羅案的法官Sameul Alito,早在他八十年代任職司法部期間,就向裡根政府建言過在州一級迂回挑戰羅案的策略。Alito認為正面上完全推翻羅案似乎影響過于巨大,但如果可以在各州漸進地制定限制堕胎的法案或規定,則不啻為一種”明顯合理又合法“的方式去瓦解羅案堕胎權的基礎。
由于美國政治兩極化也是民主黨控制大城市和共和黨控制廣大農村地區的分化,近年來共和黨在中部廣大的農村地區為主的州取得了明顯優勢。
片中經常提到的一個時間節點是2010年或2012年,那是奧巴馬民主黨在國會中占據上風的時期,但也是共和黨在州一級立法系統中刮起一股”紅色風暴“的年份。2010年11月中期選舉期間,在共和黨的精心運作下,他們從控制14個州議會,一躍變為控制25個州議會,民主黨則從27個下降到16個。随後反堕胎保守派便利用這個契機,開始在州一級對堕胎權發起了空前的限制運動。各種五花八門的規定,打着醫學或倫理的旗号,實際上就是要達到阻撓婦女堕胎的效果,諸如片中所示的要向婦女展示胎兒影像,還有各種冷靜期、強制咨詢流程等等,都是力圖在最後一刻瓦解婦女堕胎的意志。有統計指出,在羅案後50年時間裡,各州出台的大約1380條限制堕胎的規定,其中46%,近乎一半都是在2011年後制定。2010年的共和黨紅色風暴影響深遠,反堕胎勢力步步為營,羅案堕胎權千瘡百孔,這樣的形勢就構成了今天多布斯案挑戰的基礎。
曆史的偶然背後往往是必然,特朗普當選、金斯伯格法官不巧去世都是偶然性事件,但保守派五十年如一日對堕胎權的攻擊,最終讓羅案裁決在一波又一波地挑戰浪潮下轟然倒下。
回顧羅案被推翻的曆程,我們明顯感到的是美國社會在這個議題上缺乏共識,同時堕胎議題的分歧又不幸被兩黨政治兩極化潮流所無限放大。
堕胎權的含義
我不禁想追問一下,堕胎權 在美國社會的背景下到底意味着什麼,為什麼很難被貫徹一種法律保護的權利?
這次Alito法官的多數意見,強調的是一個堂而皇之,很難被反駁的觀點,就是堕胎權在美國憲法傳統中缺乏根據。而最高法院作為憲法的闡釋者和捍衛者,自然不能支持這種權利作為一種聯邦憲法權利。
堕胎行為的複雜性質,決定了堕胎權利的模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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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這種行為,在現代醫學技術充分發展以前,幾乎是一種女性的自我傷害的行為。無論是故意擾動身體,或是服用作用不明的藥物,還是實施侵入操作,無疑都有對女性自身健康的巨大傷害風險。越到後期越是如此。差不多直到二十世紀中葉,堕胎的安全性才有了比較明顯的保障。
如果一種行為是對人身體的傷害,自然很難說是一種權利。
使堕胎成為一種權利,這也是女性運動在二十世紀初才開始提出的概念。堕胎權無疑是得益于現代醫學發展的現代權利。這就好比說,現在我們還談不上有什麼長生不老權,因為技術還達不到。
但不可否認,女性堕胎權的争取曆程中,一開始主要是抗争對堕胎的法律禁止,追求堕胎去罪化,這是因為堕胎權很大程度上也被認為是一種尊重女性身體自主的權利。自主權絕不是什麼新發明的權利,而是人的自然道德尊嚴的要素。
可是堕胎似乎又不那麼完全是個體”自主“領域的問題:讓人心頭一緊的堕胎手術絕大情況下是需要他人實施完成的。這就讓堕胎與避孕有了不小區别,Griswold案把避孕作為隐私權,但堕胎手術就很難說是家庭内部的隐私行為了。同時,服藥堕胎和手術堕胎似乎因此也有了性質上的區别。此外,堕胎的動機--無特殊理由、性别選擇、疾病缺陷--似乎也對堕胎的道德性質有很大影響,這又可以衍生出很多倫理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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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權高度依賴醫療技術的性質決定了進步派想把堕胎權變為現代福利權利的一部分。而福利權無疑要求政府的介入和平等的保障。
于是,堕胎權又變成了在多大程度上要有納稅人出錢、政府買單的問題。片中共和黨人以此為借口,停止政府對實施堕胎醫療機構的撥款支持。但專業人士也指出,目前在大多數情況下,堕胎手術實際上并沒有(聯邦)公共資金的介入,共和黨隻是誇大其詞、大做文章罷了。
但明顯,進步派似乎就是向将堕胎權發展為所有女性都能平等享有的醫療權利這個方向發展的。所以在多布斯案中的三名自由派法官異議中就說,推翻了羅案的憲法堕胎權,實際上最大受害者将是有堕胎需要的低收入女性群體,可以預見這會造成多少人倫和健康悲劇,這違背了十四修正案平等保護的原則(當然前提還是堕胎是憲法 權利)。堕胎權因此又與社會正義和平等準則息息相關。
但也因如此,作為醫療福利權利的堕胎權在美國這個特殊的意識形态環境中又尤其容易受到質疑。
美國憲法的”權利法案“中,絕大多數權利都是要求(聯邦)政府”不作為“,也就是不幹涉公民的自主行為。可以說美國的權利傳統是傾向于小政府、大社會的Libertarian理念。要求政府積極作為,保證這個、那個權利,幾乎都是二十世紀進步主義和羅斯福新政後的新發展,同時也受到傳統自由派的持續攻擊。在這個意義上,作為公共醫療福利的堕胎權就明顯是主張小政府的共和黨一派的靶子。
可是實際上,在聯邦層面,堕胎權根本還沒有到醫療福利權的讨論範圍。現在堕胎連去罪化都做不到。但在将來的美國社會發展中,這也可能成為聚焦的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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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權最終離不開核心的道德争議,也就是在人們心中引發是對是錯、是好是壞的強烈道德感受的問題,進而引發的是社會觀念、社會認同的争議。
換個角度看,保守派為什麼對羅案那麼敏感、憤怒?除了終止胎兒生命這個核心争議外,其實也有很大程度的社會規範之争。堕胎權被确立為憲法權,不僅影響法律層面的操作,也是社會文化的一種變革。而道德保守派感到冒犯和侵害,很大程度上或許就是因為感到被政府、被社會中的其他成員強加了一種自己完全反對的道德規範,感到一種以憲法的氣勢壓過來強迫承認堕胎正确的道德壓力。
保守派從宗教,也從胎兒生物性生命權的角度,都真誠地強烈反對堕胎,認為這是絕對錯誤的。而羅案卻帶來要承認堕胎是正确的壓力 -- 自己身邊的堕胎行為無法制止、堕胎診所的大量出現--這都是不可否認的刺激。
于是,堕胎權之争,難免就變成了社會公共道德規範話語權的争論,可以說又變成了某種意氣之争。
無盡的妥協與纏鬥
在這多個層面的堕胎權争議中,羅案最終被推翻了。堕胎權失去聯邦憲法權地位這樣一種曆史的反動,深層的原因還是在美國民主政治的邏輯中。
不可侵害的個人權利與經常變動的多數意志之間的矛盾在民主政治中是不可擺脫的核心張力。
憲法通過規定對個體權利的保護,往往就是為了應對多數意志的不确定性,為了抵制”多數的暴政“。民主多數的暴政在聯邦、州一級、和地方層面都是不可避免的時常發生
但如果沒有民主民意的支撐,法律的規定最終也很難得到落實。
這一點可以通過比較1954布朗案和羅案的不同命運看出。
布朗案也是通過司法能動主義去終結種族隔離,在當時也是巨大的争議,不用說數量巨大的白人至上種族主義分子,就是阿倫特這樣的有獨立想法的知識分子也對其頗有微詞。可是事到如今,已經很難想象美國社會會有對布朗案的挑戰了。原因就在于布朗案是黑人民權運動浪潮的一環,民權運動是行政、立法、司法、州與聯邦多個層面一同進行的大聯動,不僅是法律的變化,也是美國社會結構和社會文化的深刻變革。最終是因為美國社會達成了對種族平等的更有力的共識,布朗案有争議的憲法裁決才能夠穩固落實下來。
美國黑人的種族平等權利也遠不是一帆風順,線性進步的。就算有了南北戰争,有了十三、十四、十五憲法修正案對種族平等的規定,由于美國社會中強大的種族歧視力量,紙面上的黑人平等憲法權也頂不住社會各個局部的”多數暴政“的反動,因此也才有了Plessy案虛僞的”分開但平等“的種族隔離原則,以及Jim Crow種族歧視法律的大行其道。所以,權利的落實,離不開社會文化、社會權力機構、社會觀念變遷等多方面的支撐。
因此,羅案的推翻和美國女性堕胎權的挫折,也可以比照美國種族平等權的曲折曆史加以理解。沒有對堕胎議題的共識,女性堕胎權始終将會持續鬥争、妥協的對象。
我們可以看到,就算是羅案的裁決本身,也很難說有力保障了以上多個層面的堕胎權。最終在保守派精心謀劃的複仇反攻下,不斷退讓以至瓦解。這都是在民主政治角力制度下,缺乏社會共識的必然結果。
同時,保守派并沒有因為羅案的裁決就完全失去了訴求機會,也沒有因為推翻羅案就完全得到了訴求的滿足。
堕胎從來沒有完全自由過,堕胎也絕不可能被完全封禁。關于堕胎權的争論和争奪,始終是以不同形式的妥協存在于美國社會生活中。而妥協就是憲法民主體制的标志之一。
羅案的推翻是美國女性堕胎權的重挫,未來的一段時間裡,美國很多地區的女性堕胎将受到更嚴厲的限制和查禁,受影響最大的則是這些地區的低收入女性群體,也就經常是少數族裔女性,還有很多遭受性暴力的女性。這些地區的富裕女性仍然可以較為自由地購買藥物以及前往其他地區進行堕胎。而加州和康涅狄格州将可能出台協助外州女性來堕胎的法律。多數派大法官Kavanaugh就說,羅案的推翻并不會危及女性自由離開本州到其他地方尋求堕胎的自由。但這也是抛開實際的托詞。密蘇裡州的共和黨人甚至就在準備立法懲戒”協助“女性到外州堕胎的行為。而德克薩斯州和路易斯安那州也有可能會對從外州獲得堕胎藥物進行限制。可以看出,廢除了聯邦憲法權的地位後,女性堕胎權将在州一級民主共和兩黨的纏鬥妥協中持續其不确定的命運。
在全國聯邦層面,堕胎權是否還有奪回失地的前景呢?短期内,九人法院的保守派将會保持多數,這就涉及民主黨政府是否會推動法院大改組的可能。可是最高法院的人數是由立法機構決定的,缺少參議院的多數席位,民主黨也不可能做到。與此同時,要想從聯邦立法層面推動堕胎權議程,民主黨需要在未來選舉中保持衆議院多數席位,同時還需要在參議院奪得60以上的席位。因為filibuster(阻撓議事規則)的存在,像堕胎權這種共和黨強烈反對的議程,肯定會有少數參議員出來抵制阻撓,因此立法在參議院的通過就不僅需要50票簡單多數,而是需要60票。而在聯邦制度下,中西部大量的農業州很有希望選出很多民主黨全國參議員。聯邦層面恢複對堕胎權的保護,前景無疑是黯淡的。
不要施加殘酷
看完整部紀錄片,最讓人膽寒的無疑是宗教保守派的那種狂熱、頑固、不妥協、不擇手段ruthless的反堕胎态度。這種态度的極端表現就是針對堕胎診所、堕胎醫生的殘酷暴力行為。狂熱、不妥協的态度往往就是人類自由最大威脅,因為他們将為了目标不擇手段,甚至訴諸暴力。而頑固不寬容的态度,也總是造成對人類苦難suffering的無視,尤其是打着宗教的旗号。
政治哲學家Judith Shklar在其理論中就将遏制殘酷cruelty視為自由理論的首要任務。
"把殘酷【在世俗生活中】擺在第一位也就是要取消啟示宗教所理解的原罪觀念。原罪是指對神聖統治的違犯和對上帝的冒犯;驕傲--拒絕上帝--因此必然總是最嚴重的惡,它還會衍生出其他的惡。但是,殘酷--故意地對一個弱者施加生理痛苦以造成煎熬和恐懼 -- 則完全是對一個 世間生靈creature 的侵害。當殘酷被标明為最大的惡,它完全是内在于自身和出于自身被判斷的,而不是因為拒絕上帝或拒絕另外的更高層面的規則。這是從塵世間内在做出的判斷,而殘酷也是在這個世界内作為我們日常私人生活和公共實踐的一部分發生的。通過把殘酷無條件地擺在第一位,不讓任何高于我們的東西來托詞或原諒殘酷的行為,我們也就阻斷了任何訴諸超越現實性秩序的理由。.....把殘酷擺在第一位,并不僅僅是出于宗教懷疑主義,更其是源于認識到那些有信仰之人與無信仰之人在殘酷行為上是沒有區别的,以及認識到馬基雅維利【的觀點,即在政治必要時可以作惡】在他的作品出現之前就大行其道了。把殘酷放在第一位因此也就不僅是與宗教不同,也是與常态政治相區别。” (Ordniary Vices, 8-9)
也就是說,隻有不懈地去防止殘酷,才能擺脫以往神權政治以上帝的名義造成世間苦難的可怕局面,也是擺脫以往“現實主義”政治邏輯為惡行辯護 -- 為了好的結果可以不擇手段 --的所謂“常态”政治邏輯。
按照Shklar的觀點,我們或許可以對宗教保守派說,你們對胎兒生命的重視是有道理的,但也不能因此就無視懷孕女性的自主、尊嚴與福祉。如果一個女性對自己身體的決定觸怒了神靈的話,那就讓神靈在另一個世界做出裁決吧。在我們不完美的塵世生活中,我們首要注意的是不要主動對另一個生靈施加殘酷與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