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熔爐》和《七号房的禮物》,都沒有很打動我。難道我是一個很理性的人?不是。但我總覺得催淚的部分讓我感到出戲。我總有一種感覺,好像導演在向我強行輸出觀點,包裹着煽情外衣的觀點。就像瓊瑤劇,我不管符不符合情理,我就是要感動你。
一、情理性
局長喪女之痛可以理解,可哪個父親願意承認自己女兒是被人奸殺的?從人性的角度來看,不應該從内心抵觸這一事實嗎?當真相是意外死亡時,為何還非得把自己女兒置于受害者的位置呢?就算這個局長是冷血動物吧,那麼從政治利益的角度出發,這樣的結果對他又有什麼好處呢?
精神病人的證詞不算數不應當是法律界共識?沒有證據又怎麼能定罪?法庭更是跟鬧着玩似的,難道現代韓國司法系統就跟原始部落一樣嗎?
監獄死刑犯和普通犯人混住不說,這個管理也太随意了吧。在裡面做什麼都可以,還定期組織活動,和養老院有什麼區别?這哪是監獄,明明是天堂好嗎?
二、人物臉譜化
局長全程反人類行為,科長從霸道總裁一下子轉變成天使叔叔,監獄裡面的人更是一個比一個好。即便是那個最開始想告密的,也是真誠的可愛。難道,人真的非善即惡,非黑即白,善良的人永遠善良,惡的人一直就惡?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時候,就不會發生動搖?這樣的人物設定更像是童話故事。
三、主題思想
是要批判法律條文的不完善,還是法律制度的不規範,還是整個司法系統已經無可救藥,權力控制一切?什麼都批就等于什麼都沒批。另外,主人公這樣的設定有沒有問題呢?一個完全沒有或過渡自我性的生活方式就一定是完滿的和可行的嗎?雖然完全不考慮自己,沒有個人意識在人際交往中确實會赢得他人的好感,但也常常會導緻輕視和忽略。這樣的複雜性被導演完全無視掉了,使得整部影片具有一種單薄的向善性。而且,如果人人都沒有自我性,那這個世界也沒有那麼多偉大的不朽的作品可,隻有貧乏的表面的快樂和幸福,不也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嗎?
文藝作品反應現實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是真實(在這一塊,陀氏和普魯斯特是标杆);也不是不可以批判,但要建立在符合邏輯或情理的基礎上。不然,就真變成了為說愁強賦新詞了。這樣的文藝作品不僅沒有真正觸動到既得利益者,反而還過早亮出了底牌,還打錯了地方。就像是僞善者明明是貪贓枉法,你非說他殺了人一樣,這樣就會給公衆造成一個錯覺,這是一個多麼胸襟開闊的聖者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