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覺馬哲要比女主強,女主一姐吳潔有的是機會擊斃兇手可是老是不開槍,雖然我認為她是想救那個泰國女孩,但也不需要對男搭檔開槍打腳吧?萬一腿斷了怎麼辦?

不夠懸疑,不如消失的她和孤注一擲,甚至不如拯救嫌疑人。兇手殺人根本沒有什麼理由,泰國女孩說我什麼都願意做估計是答應發生性關系來求饒命。兇手不強奸,也不為劫财,動機僅僅是前女友偷了他錢跑了,這算什麼理由?跑去泰國了再娶一個不就得了?台灣男想娶個東南亞的非法打工妹到底有什麼困難的,他偏偏事情多多,想到殺人一個又一個,根本沒有什麼理由的就是仇恨女性。這種人擊斃了得了。

女警槍丢兩次,讓我感覺她水平臭,開頭丢一次導緻阿曼自殺,第二次又丢差點害死自己,那個距離為什麼要丢棄槍,那麼近我都可以射死一隻蒼蠅。她是警察,為什麼水平這麼臭。而最後賣車把男朋友給的戒指都丢了。不給搭檔道歉嗎?把他腿打了一槍。不知道女主搭檔和泰國女孩會不會有未來。前女友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