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我是不相信原著作者鄭執的,但我願意相信顧長衛,因此才去看的電影。看完,我想我又憑什麼自負地懷疑本就已被肯定過的文學素養呢?
《刺猬》是一部讓我心和腦子都擰巴一起的電影,看着它我會有種被懸吊起來,狠狠抽打的置身其中。它對個人與原生泥沼的審視和反思是銘心刻苦的。那孤獨悲涼的身影有太多的原型,它是衆多家庭愛恨的堆棧。
在我們這片土地上,每個家族幾乎都是打着對對方好的旗幟,讓他們變得正常,讓他們合群,讓他們不惹事兒,讓他們光耀門楣,讓他們别成為“王戰團”。為了這樣的目的,我們的家人不惜羞辱,毆打,甚至“謀殺”我們的家人,讓他們稍感異樣的,稍感不如意的存在都是必須糾正的!而事實上,不正常的不恰恰是那些表演正常的人嗎?他們無知,虛僞,自私又殘暴,他們幹盡了人間龌龊事卻指責謀害相對純淨的異端們,他們宣揚着他們的驕傲,表現着他們的愛,可他們知道驕傲,知道愛嗎?驕傲和愛不是尊重,理解,包容和共同成長嗎?然而,他們那沉重的愛就非得是把你塑造成他們所愛的樣子!是的,多少家庭的愛從一開始就是愛他們想愛的樣子,他們并不愛你原來的樣子。
在我們這條悠久寬闊的河流滋潤下,我們延續着我們的民族,延續着我們特殊的愛,這愛如同長江黃河般漫灌,沒有尊重,沒有理解,沒有包容,它如同洪水猛獸,如同滑坡泥石流,他們用“愛”摧毀一切,鑄造他們所謂的大愛無疆。
其實,我們都是王戰團,隻不過有些人從一上岸就溺死了,失去了自我,有些人則徹底成了異端,關進了瘋人院,有些人最終僥幸逃離了,孤身遊向了他的太平洋。在這個世上前者和後者居多吧。鄭執或許就是後者,“刺猬”興許多少有些他的自傳。從遼甯沈陽到中國香港大概就是他借電影中奶奶的口所說的,還回來幹什麼?能走多遠走多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