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淇從未停止過創作的野心。
她在鏡頭前全力以赴,在鏡頭後同樣傾注心血。
49歲的她,正走向一個新的開始。
而這個開始,比她年輕時的任何角色都更令人期待。
...《女孩》的故事是柔軟的,也是鋒利的。
舒淇将電影放回到台灣基隆港——她記憶中的港城,一個永遠濕漉漉的地方。海風帶着鹹味,空氣裡有鐵鏽、潮氣和偶爾壓抑的陰影。
林小麗,就是在這樣的空氣裡長大。
她的家被酒氣、怒吼、無意義的争吵充斥:父親酗酒、吼叫,情緒起伏不定;母親疲憊、焦慮,愛意一旦出口就變成責備。
...直到李莉莉出現——一個同樣來自破碎家庭的女孩,但她陽光、自信、叛逆、有點野。
她給小麗雞腿飯,拉她逃課,帶她見更大的世界。她讓小麗第一次意識到:原來人生可以不是家裡的那個樣子。
但自由的邊緣剛剛被觸碰,現實就狠狠拉回去。
母親認為漂亮衣服是偷的;認為女生叛逆就是“壞”;認為小麗是自己人生失敗的提醒。
那句幾乎毀滅性的對白,小麗終于爆發:“好啦,都是偷的,我也是你偷情偷來的。”
暴雨的夜晚,母親把行李塞到她手裡:“去你姨媽家住,不要再回來了。”門被重重關上,世界被雨聲覆蓋。小麗站在那裡,像一個被整座城市遺棄的孩子。
...這一次,她“拿回主動權”。
她深知女性身體在主流影像裡常被情色化,因此刻意規避視覺傳統。鏡頭下的少女身體,不是欲望的客體,而是成長的見證:汗濕的校服、淤青的膝蓋、被雨淋濕的頭發——真實而具體。
她把鏡頭還給角色,把尊嚴還給女孩,把真實還給疼痛。
林小麗的世界有痛苦、有憤怒、有羞恥、有困惑,也有倔強、有溫柔、有反叛、有渴望——完整而複雜。
觀衆看到的,不是一個被塑造的符号,而是一個完整的人,真實、複雜、矛盾的生命力。
...如果說有什麼遺憾,我個人認為影片的開頭進入稍顯緩慢,結尾的處理也略顯拖沓——成年後的小麗回母親家探望,兩人依舊隔閡未消,沒有擁抱、沒有忏悔,也沒有圓滿的和解。舒淇選擇如此收尾,尊重生活的複雜性,承認創傷難以愈合,關系注定無法修複。
《女孩》或許并非完美之作,但它是一部充滿真誠的作品。作為舒淇的導演處女作,《女孩》超出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