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究竟應不應該結婚?或者說可不可以,看完電影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我自己得出結論,後者當然是可以。愛在第三部就證明完全可行,也就像男主最後幻想的,他們可能會有個孩子,會一起野營一起去迪士尼,在旁人看來,他們會是一對雖有坎坷但卻和和美美的夫妻。事實上,這和他們剛認識時,能夠暢聊整夜、一起追求愛好的狀态,是一樣值得羨慕的。那應不應該分手呢?電影裡有句台詞很戳我,兩個人的孤獨遠比一個人的孤獨悲傷多了。五年的愛情長跑,他們真的一點感情也沒留下嗎,我認為一定不會的。分手後,他們又相處了一段時間,沒有關系的他們卻仿佛真正認識了對方,真是令人唏噓。我不知道我的感情将何去何從,但看完花束,我卻真心改觀,興趣相投是很美好的狀态,但往往相互吸引的永遠是相似的内核。他們的分手也是由于兩人對生活對婚姻的理解漸行漸遠,男主說自己賺錢養家,讓女主留在家裡追求愛好的時候,我嗤笑出聲。他确實不知不覺中已經失去感受《野餐》的能力了,我追求像女主一樣,将工作與興趣結合,為愛發電實在是一件很幸福的事。當然男主當然也沒錯,隻是他們不再合适了。就讓對方成為自己心底深處想來還能微笑的存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