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部父母為了孩子題材的電影,跟《涉過憤怒的海》有類似之處。

一個好孩子一個壞孩子。

好孩子誤殺了人,選擇自首,免于刑罰,結果母親為了保護他卻陰差陽錯殺了人被判處死刑。

壞孩子并沒有殺人,卻比殺了人還讓人難受,所以死罪沒有,活罪難逃。

兩部影片都有送孩子去機場的設計,都出現了魔幻的一幕。

憤怒的海是天上掉下無數條魚;黃雀是出現了戴着面具的英歌舞(應該是)群像。喻意類似。

看到陶虹被追查,解釋是為了替要離婚的老公求情誤殺債主,我就覺得不可信。

都是要各自飛的同林鳥了,怎麼可能還去多管這閑事。

即或真是這樣,早已貌合心離的老公也不會那麼起勁的來幫她一起收拾殘局,更不可能因為這樣的事情反而還增進了夫妻感情。

已經要離婚的夫妻能夠這麼同心協力隻有可能是為了孩子,而不是對方。

果然,一個拿全額獎學金的兒子出現了。

而馮紹峰開初并沒有以此為疑點展開調查,隻能說,他的角色設置很有可能是一個單身漢,完全不懂男男女女這點破事啊。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虎毒不食子,女子雖弱,為母則強。

提到馮紹峰,不得不說,表現非常平淡,這角色換誰來演都沒影響。

陶虹認罪的時候,馮紹峰拿了女死者和兒子的照片給她看,我感受到了非常強烈的為死者鳴不平的意味。

作為一個刑警隊長,過于的情感用事了。

講難聽點,這不過是兩個母親的戰争。一個被殺死,一個被判死刑,都是為了孩子,沒有誰比誰高尚。

願賭就要服輸,敲詐難道就高人一等嗎,死了就值得被同情嗎?我不這樣認為。

況且死者并不止敲詐一個人,也因此,想殺她的并不止一個人,她的死也就成了必然。

另一個拿了錢要去殺她的吸毒仔,也是為了孩子。誰的孩子不是孩子,誰又比誰更該死呢?

陶虹如受傷母獸般撕心裂肺的痛哭,我自己認為,不是後悔殺了一個孩子的母親,而是後悔如果早知道都是為了孩子,倆人完全可以好好坐下來聊一聊,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前後腳看的草木人間和黃雀在後,同樣是久未擔綱的中年女演員,同樣飾演一個母親,同樣是女一号,陶虹的表演要好過蔣勤勤很多,不硬捧,不搶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