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警察都湊不出一個腦子。 辦案不靠證據靠主觀臆斷,先确定兇手再尋找相關證據。找證據的方法就是跟蹤嫌疑人和私闖民宅偷東西,你覺得誰是兇手,那就扣案件細節啊?他就不。找不到受害人的共同特征怎麼辦?不思考随機殺人的可能性,把假定兇手的身世代進去,欸,推論就完美了。把案子扔一邊一門心思跟蹤嫌疑人。。。現代刑偵技術是擺設,連環殺手想放就放走。監控時有時無,跟個車都能跟丢。追緝逃跑的連環殺手就一個警察跟一個普通老百姓。玩呢?老百姓的命都沒有男女主的名聲重要。。。警察可以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私闖民宅暴力執法偷竊物品。逼迫擁有超能力普通人分擔自己的職責還不給報酬,指使普通人到處性騷擾别人,不接受被性騷擾那就是兇手。行事作風一股子“軍爺”做派,男主存在教唆犯罪嚴重渎職行為導緻多人死亡不進監獄居然還能升職。

劇裡劇外愣是沒一個人覺得有問題。。。 殺傷力堪比活剖孕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