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劇情的根本推動力就是每個人都站在自己的立場去評判别人,女主認為警察就應該無論何時都要全力去解決自己女兒的案件,而警察則認為案件線索太少,不值得再花費大量人力與金錢在這個案件上,立場的不同直接導緻的觀念的沖突,并且由于缺乏換位思考的能力,沖突越演越烈,從廣告牌到局長自殺,再到縱火焚燒警察局,而這一切沖突在女主看到被開除的警察從烈火中救出她女兒的卷宗時得到了緩和,如果他們早早地站在對方的角度去考慮一下問題,那麼就可以避免這麼多的沖突。就在我們以為和諧的關系可以解決矛盾時,結果女主跟被開除的警探一起去找自己臆想的兇手複仇,反而暗示了隻要根本利益沖突沒有解決,再為對方考慮也無法從根源上解決矛盾。

影片最出彩的地方無疑是局長在癌症晚期後的自殺,最能引人思考就是留給妻子的那一封遺書。我們應該如何面對死亡,是苟延殘喘,還是保留人的體面與尊嚴。“家人對我最後的記憶會是我們一起在河邊做遊戲的幸福時光,而不是我最後在病床上苟活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