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
我是梁志軍,是一個地磅台的過磅員,在東北過活。我老婆吳志貞在榮榮幹洗店打工,我們住在一個舊小區裡,房子不大卻很溫馨,我們夫妻很恩愛。
年輕的我很愛幹淨,長相也不賴,指甲總是剪的很整齊,泡過澡後也愛把頭梳整齊。剛進廠那一年我和老婆吳志貞相戀了,她是南方的姑娘,很溫柔,很漂亮,願意為我留在東北生活。
我平常不愛熱鬧,下了班就和同事下下棋,下的不好總是輸,輸了就回家吃頓熱乎飯,經常和老婆一起去溜野冰。我們的生活簡單而幸福。
1999年的夏天
我是梁志軍,一個“死人”。
我老婆吳志貞不小心把一個畜生送來保養的皮草弄壞了,那畜生是白日焰火酒吧的老闆,叫李連慶,那畜生去店裡鬧了兩次,要我老婆賠兩萬八。我們家裡沒有那麼多錢,結婚攢了幾年連兩千八都沒有。
我老婆怕我擔心,一直沒有跟我說這個事情,直到那天我下了晚班,回家看到老婆蹲在門口埋着頭,我知道一定發生了什麼,進了房間看到卧室裡面一片血泊。
我腦子當時一片空白,聽了老婆的解釋後,我的心碎了,我知道從此再也沒有美好的生活了。原來那個畜生李連慶要我老婆賠錢,老婆知道我們賠不起,那畜生威脅她去賓館陪他開房,要不然就帶人把家砸了。我老婆去了,心想犧牲自己一次換來安甯生活。但是那畜生嫌一次不夠,還要我老婆帶他到我家裡來,我老婆忍無可忍,拿起菜刀趁他脫衣服的時候把他砍死。
我愛我老婆,我不忍心她去自首坐牢。
我想了一夜,決定當一個活死人。我把李連慶的屍體分屍煮熟,把臉和指紋都弄爛掉,在下一個夜班的時候把屍塊扔在過磅的車上開往全國各地,并且把自己的身份證和帶血的衣服丢在其中最大的一塊上,讓李連慶的屍體成為我的屍體。
處理好一切後,我什麼也沒帶,自己一人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我願意為老婆犧牲一切,犧牲自己的一生,來換她的正常生活。
2001年
我是梁志軍,一個已經死了兩年的人。99年我們騙過了警察,讓警察以為是梁志軍被分屍。
這兩年我隐姓埋名,靠拉冰給醫院為生。
我和老婆經常相見,我不能去她家裡,我們隻能在外面開房,我願意一直做一個活死人,守護着我老婆。
但是因為我名義上已經死了,擋不住追求我老婆的人。有一個條件很好的人一直在對老婆示好,周圍的人也在勸我老婆接受。但其實這個人是在不斷的糾纏我老婆,為了隐瞞住99年的事情,我老婆和我商量好,答應他的求婚,計劃在他們結婚的前一天,在那個人滑野冰的時候我把他殺掉分屍,晚上的大雪掩蓋了殺人的痕迹。
這是我殺的第一個人,從此我把我的冰刀磨得特别鋒利,我不知道什麼時候還得用它接着殺人。
2004年
我是梁志軍,一個已經死了五年的人。
我老婆周圍的人都在傳她的風言風語,說她克夫,死了梁志軍又死了未婚夫,所以這幾年也沒什麼人糾纏我老婆。
但最近又有一個人死皮賴臉的在追求她,沒有辦法,為了安甯的生活,我們故技重施,先是答應那個人的求愛,然後同樣在溜野冰的時候把他殺死。
這是我殺的第二個人。也因為這次,和我老婆相關的人死了三個,我老婆被警察盯上。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