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看是因為太過溫和。不是人太溫和,也不是舞台表演太溫和,是靈魂太溫和。第一季的時候,一幫人都挺各色。彭磊在台上講垃圾話,把樂隊挨個噴一遍,還在舞台上跟女神Cindy合唱,告訴她應該上大學,好好學習;刺猬一天鬧三次解散,子健錄歌的飛機上還在寫代碼,舞台上唱的興起,想摔了吉他,可一想到那玩意價值8000塊,其中6000還是問程璐借的,就忍住了;盤尼西林把叛逆寫在臉上。就像高中時代的同學們,一個個都以為自己是他媽世界的中心,無所事事,遊手好閑,又都很有主見,當他們攪和在一起就是整個街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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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出圈主要是因為五條人,一個縣城的原生态街溜子,主打的就是一個随性和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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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根本上來說,他不好看,還是因為搖滾朋克迷人的部分是他作為主流文化對立面而存在的,現在被收編,自然就喪失了他原先的反叛意味。朋克作為一種亞文化類型,他的誕生與起源背後是英國經濟停滞、失業率上升,工人階級看不到未來的希望,所以他們訴諸不同的服裝、發型和音樂風格來表達對政治、現實和主流文化的不滿。本來應該地下的,有灰暗的部分,現在搬到地上,自然要光明一些。好處是搖滾通過大衆媒介的宣傳,吸引更多的粉絲,讓更多的歌手可以吃上飯,有錢支撐創作。壞處就是,商業需要面向更大衆市場,追求大衆消費的審美最大公約數,還要面臨意識形态的監督,節目和樂隊必然也需要做出妥協,但是過渡的綜藝化,就會陷入另一種悖論,就像《殺死那個石家莊人》就會變成《殺不死的石家莊》一樣,最終結果是消解了這首歌本來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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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安·韋斯特伍德我們的很多搖滾歌手,他們有高漲的熱情,但是搖了半天,也不知道搖什麼,如果不知道搖什麼,最終和快手上的社會搖沒什麼區别。寫這篇是為了蹭下熱度,關于搖滾想說的,在樂夏第一季時候寫的《搖滾消亡史(上)》裡已經說完了,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