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不是不可以搬演的,但搬演要以还原现实为目的,而不是为了捏造故事情节。出戏的部分根本数不过来:半夜狼嚎扰民,接一个不知道哪搞来的整栋楼的灯都一盏盏亮起的镜头;狼看电视,电视反反复复强调“它的父亲已经死了”,穿插不知道怎么把狼逗得摇头晃脑的镜头;下冰雹、掉冰窟前一定有狼撕咬裤腿阻挠的情节,可真的意外是不会有人去记录前摇的…我真的很难不怀疑电影是不为了拍而拍,成功放归的纪录是不是为了破而破。狼、牧民的自保、偷猎者的行径等等是不是都是你们讲故事的道具?牧民拿鞭子要打狼,夫妇俩一个哭一个录像,咋就不能拦一下,护着不让打或者带着狼跑很难吗?任凭把狼背打开花还要惺惺作态“妈妈对不起你”…别说业余了,这【单镜头不表意】明明挺明白的呀。
还有独白和台词太矫揉了,电影刚开始时抱着满满的诚意善意去看,以为主视点是藏民,对汉语的语义与风格把握不好,可您不是啊。
人太假了,可小狼的快乐、恐惧、饥饿、疼痛、担忧、依赖…全都那么真,山与草原也是那么的壮丽辽阔。大自然是暴戾的,也是慈悲的。【万物有灵,众生平等】,所有用动物为自己谋利的人都该通过这句话好好反思,而不应该用以苛责那些只是想活命的人。自我感动要有度,创作也要有底线,关于夫妇俩的闻名事迹到底是“保护”还是“加害”,我就不进一步揣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