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冰激淩的一幕,大人看見小孩缺乏教養、坑蒙拐騙
小孩看見自己的聰明才智,免費的美味冰激淩
吃冰激淩的一幕,大人覺得很不衛生、實在貧窮
而小孩們覺得,一人一口的冰激淩足夠美味,甚至值得珍惜。
還有很多個這樣的場景。我們看到掩蓋在美麗色彩下的“黑暗與悲慘”,于是我們心生不忍,心生憤懑,心生悲痛。我們想象每一個出于這種境遇的人的不幸和苦難,但是好像剝奪了他們快樂的權力——但是窮人居住的地方為什麼不可以是樂園?我會覺得小孩子表現他們自己表現的非常真實,是因為他們喚起了我記憶中快樂的時刻。境遇不同,但歡樂可以一樣。所以我覺得“樂園”一詞并不應當被簡單地歸于黑暗現實的反面。因為對我來說,快樂和幸福對于所有人而言都是公平的。并不能因為一個人貧苦或者邪惡,就用痛苦去定義他。
——這裡是在講,不要“覺得”她處境慘——
聯邦兒童局當然需要去保障兒童的權利。但是這個權利的範圍是很值得商榷的。
發展和幸福——幾乎是在影片被呈現出的兩難的抉擇。當然我讀書少,所以簡單講講我的看法。
當然一個物質條件更好的家庭對于孩子未來的發展有更多的助益。也可以說是“為了他們好”。可是畢竟不是一個原生家庭的自然培植,孩子如何從一個新家庭中獲取情感需求?
物質不富足,甚至孩子可能生活在世界的眼裡一個糟糕透頂的家庭。但是relationships其實為孩子(包括大人)織就了一個幸福的網。
我覺得情感是不應當被輕易犧牲的,不管是以任何的理由。
·海莉為了房租而性交易,對她而言是一種傷害。但是她和小孩在一起的時候卻又是那麼開心。
·被媽媽勒令不得和小夥伴一起玩的小男孩哀傷地趴在陽台上看着她們。
...情感可以在最惡劣的環境裡創造力量——“即使倒下,也還是默默生長”(我想是因為一直沒有離開原來這片土壤的原因。
究竟能不能讓孩子缺失父母之愛,以後以其他的方式補償呢?——如果可以的話,那麼就不會存在留守兒童的問題了吧。
——這裡是在講,我覺得不能忽視兒童追求幸福的權利——
最後,社會應當來矯正(不管是懲戒還是幫助還是教育)海莉的一些行為。因為社會需要底線。她的“好媽媽”角色不能抵消她在為人處世上的不足。
社會也需要保護小孩的發展。因為孩子是社會的未來。但是我更傾向于社會能夠将孩子和家長看做彼此需要的存在。保存她們的relationship。因為他們彼此是彼此的定位和依存了。——(看《給未出生的孩子的信》以後,最大的想法是更能理解母親對孩子那種天生的複雜的玄妙的情感)
但是,我個人是很排斥忽視孩子幸福而去追求福利的行為。(即使法律這樣規定,那麼我也希望是改變法律而不是犧牲個人)
“不能因為養不好,就讓她不要生、不要養。”——每一個家庭都有要小孩的權利。養好孩子的定義也不止一種。
快樂、幸福與養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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