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應該是高中的時候,當時人人網流傳着“此生必看的電影”榜首也是此片。初看就已經大受震撼,每個電影賣的關子都被帶入了,兩個小時起承轉合非常沉浸。之後也看過很多遍,不過這麼多年,我一直在思考,為啥Red最後的一場面試讓他假釋成功了?肖申克到底救贖誰了?

這所監獄并不是救贖誰的,而是摧毀的。就像典獄長那句:精神寄托給上帝,這身皮囊歸我管。這裡的一切是黑白颠倒的,警衛和典獄長為惡勢力,而罪犯則是善良的羔羊;進來最久的老布會撫養一隻小鳥,而典獄長可以輕易扼殺剛獲得高等學曆的年輕人。Red說,在這裡能力越強,出去越恐慌,最終再也離不開這些高牆。

唯一的例外是Andy,他從進來的淡定,到展現業務能力,給政府寫信的執着,到發現出去的機會,抗争,和最後的複仇。也許是十幾年每天夜裡挖下來的一塊牆土讓他保留着這股不滅的希望,沒有一絲被肖申克體制化。

Andy因為公放了意大利歌劇而被關了兩星期禁閉後,對大家說起音樂的魅力,周圍人面面相觑額,不懂他在說什麼。Red嚴肅的對Andy說,“希望是個很危險東西,能讓人瘋掉。”

顯然Red是最安然接受這一切的人,或者最像Brooks的人。Only guilty man in Shawshank.

故事裡真正被救贖的人,肯定不是Andy,他幾乎是那個神。典獄長進來查房,拿着他裝着小錘的聖經,Andy可以淡定的對談而在最後一刻接回這“救贖之道”。臨越獄前手拿闆兒攥的讓Red答應他,一定要去約好的地方……

真正被救贖的是旁觀者Red。

這次再看,Red最後那段面試,用一段不耐煩的謾罵說着:I don’t give a shit. 幾乎是在告訴面試官,老子在這一輩子了還在乎出去還是留下麼?肖申克終于達到了他的目的,又體質化了一個人,這人已經沒希望了,那就不必在這浪費糧食了。才印下了Approved。(可惜,在悟到這一層時,影院裡是一片笑聲。)

Brooks was here, so was Red.

I guess I just missed my friend.

I hope I can make it across the border. I hope to see my friend and shake his hand. I hope the Pacific is as blue as it has been in my dreams. I ho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