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開始,富豪已經嘎了。
身為妻子,必然是第一嫌疑人。
套路的是,妻子對殺死自己的老公,一點也不避諱,直接認了。
反正,這就是個變态富豪虐待妻子,妻子無法忍受反殺的俗套劇情罷了。
但是,負責辯護的律師,和《最後的真相》裡頭的黃曉明一樣啊,堅定的認為,案子沒那麼簡單。
這個,其實不用一個“專業律師”來表示,觀衆一眼也能看出來。
否則這電影拍了幹嘛,玩兒呢。
但是,律師既然突出重點表示了“保護某人”,這裡頭多少還是有點玄機的吧。
說起來,這律師也基本屬于“職場小白”,為什麼會被指定為辯方律師,這個問題非常值得推敲的呢。
畢竟,被告此時已經躺平,就等着走個過場而已。
有趣的是,這個辯方律師,竟然是法官親自點名的。
好吧,法官絕對是“慧眼識人”的,律師也是開了大,調查不久,就抓住了叔叔們的漏洞。
這個,程序合法的問題,必須要拿出來說說的。
在庭上,叔叔們的表現,可是亮瞎了。
當庭叫嚣,程序合不合法和結果有什麼關系麼?
好麼,這方面向咱學習,可學不到什麼好呢。
法官也看不下去了,再讓辯方律師這麼放肆下去,官家的臉面都丢盡了。
你這得理不饒人的,就不怕法官敲棰的時候敲偏了點?
差不多得了。
一般,點到即止,他們知道理虧,擦屁股的時候,别提多有效率了。
這就是大家所謂的“心照不宣”。
好吧,這條路走不通,律師想别的轍兒。
此時,富豪的小妹送上門來了。
這富豪一死,該分的家産得分分,大家彼此面子上過得去,那就“作證”時替你說點好的,否則,别怪落井下石。
這不活脫脫的“嫌疑人”嘛。
而且,這小妹平時還幹點“殺人執照”的事兒。
反正,通通被律師查了個底兒掉。
但是,完全沒有卵用。
小妹該在庭上作證還是得作證,扯着扯着,就扯出了被告婚内出軌的事兒,這下,基本把被告釘在“兇手”上了。
律師當然不幹。
這事兒,越是實錘,越是有“公關”的可能。
這麼執拗的辯方公益律師,咱從來可都沒見過,反正,隻能出現在文藝作品裡頭。
最後,甚至連當初“提拔”的法官,都看不過去了,你就這麼信任被告?
哪個入刑的被告不聲稱自己是冤枉的?
故事其實相當的俗套,真正的兇手也并不難猜。
最大的懸疑,或許在《戴洛維夫人》這本書上,沒事兒,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