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沒想寫影評,但看很多人把瘋子和馬哲解讀的非常過度和誇張,我覺得有必要從另一個角度寫一寫了。

首先《河邊的錯誤》沿用的是餘華的原著标題,那麼為什麼它不叫河邊的兇殺案呢?很明顯餘華的本意就是在寫“錯誤”,就好像《活着》,”活着的意義就是活着”一樣。

其次這主角的名字叫馬哲,這本身就是一個哲學問題,而不是關于誰是瘋子誰是兇手的隐喻。

第一、充斥在電影裡諸多無意義的生活中的錯誤,合影時候撞掉了乒乓球罐子,拆電影院招牌的時候掉在地上,在照相館顧客吐槽老闆照的焦點虛,諸多情節毫無意義,但是又大量的出現,這說明什麼呢?難道真是無意的嗎?

第二、朱一龍在夢境之前的每一次決定都是錯誤的,從最開始嫌疑人方向的錯誤,明明已經通過實驗刀痕确定兇犯是一個孔武有力的人,但是還僅憑村民的語言就對瘋子放松了警惕,僅僅是看管了三天沒有任何詢問就放回去了,讓他接二連三的殺人。然後在紡織廠有明确出入記錄的時候還在懷疑女工,而沒有認真去思考唯一出廠的男性是大波浪的可能。

第三、上面調查中出現的失誤也許也會在其他犯罪片裡出現,但下面幾點是非常明顯的,一,理發師的自殺,理發師自殺的結果表現了他第一次赴死的決心,他給了馬哲一面錦旗後說這個感謝你簽的同意書,給危重病人簽同意書這件事對任何人來說都不算錯誤,甚至大多數人可能都會簽,但就是這樣一件看似沒問題的事,在陰差陽錯下變成了一個錯誤,馬哲的出現讓理發師的異裝癖變得盡人皆知,他的同意書非但沒有阻止理發師的死亡,反而讓他多承受了一次痛苦。二、他被告知孩子有10%的可能是傻子,他想堕胎,但妻子講了一句這是天意,最後的結果是妻子順應天意誕下孩子,孩子也非常健康。這裡要注意的是,生下孩子是順理成章的(作為動物如果沒有主觀思想是會自然而然誕下胎兒的)所以生孩子不是一種選擇和判斷,堕胎才是,這裡馬哲的判斷又錯了,順應自然的行為正确了,這兩個事件已經沒法說是普通犯罪片裡會有的情節了,這是導演對隻有做就會出錯的非常明顯的表達。

第四、馬哲在本次案件中的夢境前可以說是一事無成,他甚至有一段強烈的認為瘋子不是兇手,但當他擺爛開始,他反而離兇手更近了一些,他開始逐漸真實的看見瘋子了,那不是他的夢境或者幻覺,那是當他放棄判斷放棄決定的時候離正确道路反而更近的一種隐喻。但他放棄的還不夠多,僅僅隻是擺爛,而最終當他徹底放棄自我的投河的時候,他反而輕松的遇到了真實的瘋子(瘋子出現的地點河邊是他常出沒的地方,三等功的表彰也證明了這是真實的),并且在一個比他高大很多并且瘋狂殘忍的瘋子面前,他輕松的隻用了一拳就制服了對方,這不是非常明顯的隐喻你徹底放棄才會赢來新生嗎?

第五、他的三等功也是如此,當他以為自己有三等功的時候(不論是否真的曾經取得),反複求證反複尋找都沒找到,但最後一個他想放棄教給徒弟的案子讓他得到了三等功。

最後、所有的詭異性癖的老太太,莫名不被祝福的情侶、理發師、小孩都隻是這個哲學問題的要具象化的載體而已,完全不用深究和過度聯想,除了叙事差一些,這是一部很好的片子了,朱一龍的演技撐起了這部充斥着業餘演員的藝術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