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真實是痛苦的,大多數人不願面對,也勸當事人淡化,以社交壓力的形式。
電影開篇,失去女兒的母親(女主人公),在廣告牌上痛斥警察局不作為。
警長嘗試了很多,但仍無線索,有遺憾和愧疚;警員、牙醫、和教父一邊同情着她女兒的死,一邊又勸她不要這麼激進,怎麼看都像是 “嘴上為你好”,但心裡是 “不要拿你的破事來煩我們的心情”;就連兒子和前夫也加入到勸說隊伍,他們選擇忘掉痛苦,屈服于大衆。
2、做好事和做壞事的可能是同一個人,隻是不同時間下,呈現的兩面。
感情激進、沖動易怒的警員,在看到廣告牌上有警長的壞話,就要去逮捕廣告商;
在愛戴的局長自殺後,起先是暈了過去,然後更是以“遵警長遺志”的名義,毆打廣告商。可在讀了警長留下的信之後,也是他,冒火帶出重要資料;哪怕被解雇警員身份後,聽到有關嫌疑人談話,也是以燒傷後的身體,去承受着挨打,隻為了獲取到嫌疑人的DNA樣本,這一次,他也是“遵警長遺志”。
為死去女兒奔走的母親,一路堅持,可看到廣告牌被火燒後,也是将怒火撒到了警局上。可看到從火海裡面還有人出來,甚至都沒有上前施救,被盤問時,也謊稱自己不在場,哪怕是說成和另一個男人在交往。那一刻,她退縮了,甚至沒有前面那位激進警員的坦然。
3、終于翻過一座山,後面可能是河流,也可能是另一座山。
廣告牌的續費,差點讓生活緊迫的女主人公沒了志氣,此時恰好收到一筆捐款,是來自她攻擊的警長的;作為希望的廣告牌被燒,讓女主人公怒燒警察局,但放火的人卻是她依然心存感情的前夫;好不容易拿到嫌疑人的DNA樣本,但新警長卻是一套官僚作風,說對方涉密無法繼續調查。
成長的課題之一,大概就是接受這種複雜性。
- 哪怕警長人品很好、也盡了力,但承受着傷痛的母親,依然可以去控訴警長,因為破案是對方職責所在。而警長的廣告費支持、激進警員的冒火資料保護,也以他們自己的方式表達了認可。
- 哪怕激進警員毆打了廣告商,後者在醫院聽到警員的道歉後,也願意遞一杯橙汁。畢竟個體都有它的局限性,不要執着于對方的一件事不放。
- 激進警員和女主人公在對警察系統不抱希望後,近乎絕望之下,選擇自己去執行正義。但是在路上,彼此問及是否真的要開槍殺死嫌疑犯時,也是回答 not rea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