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快速下判断的时代,我本想依然饱有隐忍之风,但显然我还年轻,我还做不到。面对道貌岸然之人,我一向恨之入骨,但一向的做法便是远离,即便深陷其中一些事务,也会想办法脱身。但这次显然是无路可退,对于张亚龙多次公开对《山间风疾》内容不实言论,不得不做出回应。
1. 为了戏剧性刻意编撰内容
《山间风疾》的内容比很多剧情片还具有戏剧性,这是事实,但这一切不是我为了戏剧性而去编撰的。恰恰相反,我最大的剪辑工作就是在保证真实的原则基础上,做到对每个人尽可能的保护,为了这点我去了很多冲突。所有参与剧组的其它人可以从他们口中证实,这点我不愿意去打扰别人去做站队的事,但我完全有这自信他们可以帮我证明。
也因为做到了真实和尽量保护,所以道德层面我没有背负任何!我看到自己的影子是正的,所以我不厌恶自己。
2. 版权归属
《山间风疾》不同于普通的电影幕后纪录片,不单是从内容方面,也是从制作方面。在片子刚出来的时候我会强调片子是独立纪录片,不是幕后纪录片。一是从内容方面,内容完全独立,不受任何人裹挟。二是制作经费,完全是由我个人自费承担。剧组拍摄期间我在剧组吃住,结束拍摄我也留了一份纪录片素材给导演做纪念,以及在之后剧组需要的一些物料的时候,我也帮忙提供一些视频截图。这过程不管从经济还是情感方面,我和剧组以及李冬梅导演,都觉得是一个友好对等的付出,三方也从未因为版权归属问题有过异议和不悦,独立电影本该如此互相帮助。
3. 摄影师头衔问题
不知几年前的何日张亚龙就一直以《山间风疾》摄影自居,这点参与剧组的人和我反馈,我都没有去沟通过也没提过。因为我觉得这样或许他能通过摄影的头衔去多接一些活,把生活过好,那是对他有利的。还有就是片长148分钟,里面的确有用到3分钟左右他拍摄的镜头,对于这点我也在片尾给他署名了摄影,同时署名的还有另一位朋友,因为用到了一个镜头,我坚持既然用了就署名。但经过此次之后,希望张亚龙可以尽量避免把自己描述成主摄影。以及如果要求删除3分钟镜头,也没问题。
4. 近日又新出现的一些自封的头衔如发起人、主创
关于我知道《妈妈》剧组拍摄这件事,我是通过张亚龙知道的,这点我也在很多场合公开说过,但这和发起人相去甚远。主创中包含演员,纪录片的被拍摄者当然是主创,但在你强调了自己演员的身份后,麻烦不要说自己是主创容易混淆。或者在说自己是主创的时候强调一下你是以被拍摄者参与的。2%的镜头量,显然不足以支撑其作为摄影主创列入其中。其它何主创位置?我无从想起。
5. 张亚龙在内容方面的参与度
拍摄过程中很感激张亚龙不干涉拍摄,以及上面提到了2%的镜头。其余内容方面无参与,所说的给予剪辑自由无从谈起。没自由,我也这么剪,因为不能放映也是可以接受的。创作者应该尽量站直了,哪怕弯,也不能双膝碰地。纪录片创作不是偷,而是和被拍摄者同等的交流。
6. 忍无可忍
其一数次在公开场合说《山间风疾》内容片面杜撰,关于杜撰我上面有说过,关于片面我只能说导演并非上帝不能看清每个人所有的点,但我保证将我看到的尽量真实的呈现,以及大多数人看到的你就是这样,只有你自己看到了自己的委屈不为人知的一面,但你有没有想过你也不是上帝,你就看清自己了吗?
其二想要不合理的身份,想要得到股份,以及未得到后又颠倒黑白地四处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属于自己的帽子,并不会让自己长高,只会显得丑陋。纪录片拍摄没有说要给被拍摄者股份以及联合制片人这些头衔,虽然这个头衔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损失,也只是在片尾多一行字,甚至还能讨好被拍摄者,能够获得播放的机会,但是Who Care。对于放映《山间风疾》我一直就避开,相反是张亚龙自己在不断联系到我想要放映。最后在各种场合说内容编撰,还在之前说一群人吃人血馒头,我那次几乎快气死,但还活着,所以我又忍了。而且只在微信私下对他发我公众号的内容做出回应,在其道歉后,我便没再追究,因为不愿干涉其它人,我甚至没要求他删除。
其三就在道歉后不久,他提出联合制片人的头衔,以及股份分成。因为对这种行为厌恶,恶心,便没有愿意去做回应。之后他便在朋友圈、豆瓣、公众号发布了其所谓的抗议书。其内容就是在说杜撰内容,种种矛盾行为,司马昭之行,让我愤怒,便在朋友圈这种半公开的环境下做了简单回应。但今日其再次继续其行为,让我忍无可忍。
创作本就是一条长路,我希望创作更多作品,而不是一两部,不会让自己深陷其中!志不在此!也愿张亚龙继续创作。
以上便是我第一次完全公开回应,也是最后一次,以后再有非议,听之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