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詭西行完結,最後一個案子“供養人”,案情層層遞進反轉,精彩絕妙;多寶小郎君的遭遇,令人人扼腕,賺人熱淚;蘇無名和盧淩風通過各種細節将案情抽絲剝繭,揪出真兇,大快人心!

唐詭六人組破完案,回長安去應對更大的風雨了。但“供養人”案,還有很多細節,十分詭異牽強,耐人尋味:

1、 如花甲葬正常進行,仆人丁瑁将成為最大收益人,那他為何為了5塊銀挺,将遺囑的絕密信息,洩露給李赤?

2、 李赤假意刺殺曹仲達(曹音授意),曹仲達正好将主卧讓給了費雞師睡,真是因為“投緣”就将主卧讓給一個陌生人去居住?

3、 曹仲達明知多寶是丁瑁和夜來通奸之子,并不喜歡(多寶見到他第一句話是“爹别打我”),且多寶也無繼承家業之志(志不在此或者說是沒有經營家業的天賦),為何還要留五分家産于他?

4、 曹仲達明知丁瑁和夜來通奸,為何十二年來當做無事發生,且夜來一與其商量将丁瑁也畫進供養人,曹仲達為何立即就同意了?

5、 曹笑的計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曹仲達在花甲葬族規下有條活路,曹仲達是知情的,為何要假裝不知家族“花甲葬”新規,而後又要主動“替女兒頂罪”?

6、 曹笑要殺多寶,有數十種選擇,讓其失足墜井堕崖或者雇兇将其殺死,再不濟像曹容挑個四下無人之時将其掐死即可。為何要選擇毒殺?而且毒藥選擇也很多,為何能精準的選中“紅脖子”?

7、 多寶的小紅書裡,最後寫了“将放棄全部家産,用其一生去對抗“花甲葬”這個家族陋習”,放棄了家産(錢和權),他又将用何籌碼去對抗整個“迂腐的家族”呢?

費雞師說,誰受益最大,誰就最大可能是兇手。

那麼本案結果,誰的受益最大呢?讓我們看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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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排名

通過上圖,我們可以發現,直接受益最大的,是曹仲達本人,不用被封建習俗逼迫自殺,以他那個身體素質(60歲還能跑酷),再大幹10年,問題不大。但當一個人聚集了一定的财富(沙洲首富),有了一定的社會地位(沙洲刺史都隻坐次席,司法參軍都倒插門),那曹仲達,也就不僅僅是曹仲達了。

曹仲達若死,曹家就隻能留下三個女兒,那家族偌大的家業,估計也保不住了(曹仲達帶曹音去看李赤在外的家室時,向其解釋為何隻分一成給曹音,也表達了這個觀點)。

因此,曹仲達活,受益人,是整個曹家人!

同時細心的朋友可能已經發現,我把丁瑁那一行的“供養人”标紅了,主要是為了引起更多的朋友關注,了解供養人對于當時的人的重要性和影響力,才能對犯罪成本的分量是否匹配有認知和判斷。

供養人,就是信仰宗教出資繪制或建造聖像、開鑿石窟的人,為了表示虔誠、留記功德和名垂後世。

唐詭的編劇是很尊重曆史背景的。唐朝的奴仆,地位極其卑賤,何況丁瑁能力平平,無法為主人家做出實質性的貢獻(被捕後曹府上下仍井井有條),那麼他一直得到曹仲達重用的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忠”!

那麼“曹家人”,都有誰呢?請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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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等級地位情況

唐朝階級森嚴,家庭地位十分明确。丁瑁位于食物鍊最底端(樊松林也表達過丁瑁不配與他一起當供養人的觀點),對于一個仆人來說,兒子沒了可以再生,但得到“名垂後世”的機會,錯過了可不再有了。因此,曹仲達對于丁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時我們可以看劇中人物的名字,丁瑁跟曹仲達的三個女兒,剛好湊成“音容笑貌(瑁)”,編劇可不會亂給角色起名字,由此可推斷,在曹家,隻有曹仲達跟“音容笑貌”,才是真正的自己人。

以此前提,案情就豁然開朗:

早在12年前,48歲的曹仲達取得了家族最高成就(家族監督人語),但仍受家族陋習所約束,注定要英年早逝。因此,他做了一個違背祖宗的決定,要想辦法對抗,甚至廢除這個族規。但要革命,就會有犧牲流血,曹仲達苦苦思索之後,準備下局大棋。

他先找到了他的貼身忠仆丁瑁,讓他尋得一帶孕女子(夜來),許其富貴,将其子養于府中,作為“死替”。

有了“死替”,還需要有背鍋俠替他動手,為了保險,他想找兩個。

他找到李赤做上門女婿,圖的就是李赤比較“莽”(從人物亮相就在表現這一特征,曹音也說是“聽父從命令”才嫁的人)。

曹容害怕步曹音後塵,于是趕緊嫁給了自家工程的項目總樊松林,圖的就是樊松林老(且無腦),早日死了憑借曹家的财富地位,可以再覓如意郎君(曹容自白)。因此曹仲達不待見樊松林,同時對曹容也有意見,所以後續的毒殺計劃,并沒有告訴曹容。

曹笑在疏通關系時,恐怕也與家族的人說了,曹仲達活着,對于整個曹氏家族,都是有益的,而且也能通過他們的對話,可以發現大量工作曹仲達已經做到了前面(借貸逾期不還也不催之類的),曹笑做的隻是臨門一腳。

多寶的小紅書,是劇中反複提到的重要道具,但裡面内容,也是得到了曹仲達的指點/授意/暗示寫的(劇中費雞師質疑過,這麼小的孩子會寫書?)為的就是事後借犧牲者之口,嘗試廢除花甲葬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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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侵删!

然後,曹仲達策劃了一個案子(繼母毒殺兩兄弟案),李赤破案,并通過此案,知道了紅脖子及其功效。為引導其後續毒殺(而不是采用别的手段)多寶,進行預埋心理暗示。

臨近花甲葬,曹仲達拟了個“假遺囑”,然後命丁瑁“透露”給李赤,同時曹音配合,通過“官家人入贅商賈之家”、“賽賽也姓曹但遺囑裡絲毫不提”、“入贅的女婿需要跟兒子同等對待”等語言刺激李赤(言論是曹家對簿多寶驗屍前那一幕,但曹音的理論邏輯十分流暢,應是此前跟李赤多次提起),引導并逼迫其對多寶痛下毒手。

曹容事前并不知情毒殺計劃,但曹家花甲葬調規可能知情(端午中午定的,即晚宴前),因此也想為曹仲達做些事情,遂煽動逼迫樊松然對多寶痛下毒手。曹容的多此一舉,讓曹仲達的計劃出現了一些意外。但在蘇無名和盧淩風面前,隻好說是曹容年幼無知,被樊松然騙了,力保曹容。如主角團不在呢?曹仲達略施手段即可保下曹容。

酥山作為又一重要道具,也貫穿本案。是因為紅脖子需要載體,李赤下毒手的時候,可以将紅脖子投入水中或其他食物中,為了誘導李赤使用指定的毒藥載體,曹仲達幫助可可提升了酥山的品質和影響力,使其從衆食物中脫穎而出,裝飾用的植物的指向性非常明确,也是為了凸顯酥山,目的就是為了讓官府按曹仲達的“計劃“”去破案。

如果曹容沒有中途瞎插手,就算李赤關進了監獄,多寶的驗屍結果肯定也會指向是紅脖子毒殺(因沙洲有過相關的案例),進而指向李赤,隻是因為中途有些意外(除曹容多事外,主角團來訪也是意外,因此讓費雞師住主卧見證“假刺殺”),過程變得比原計劃曲折。

驗屍結果如是被掐死,就是樊松然背鍋,如是毒死,就是李赤背鍋。曹仲達的“雙保險”,還是上成功了。

事後再想,“狄公厲害”“狄仁傑弟子不好惹”,究竟是說給李赤聽的呢,還是說給蘇無名和盧淩風聽的?上個糖衣炮彈使其麻痹大意,可能也是曹家人使的一個手段。

最後,曹仲達的計劃雖曆經波折,但還是成功了。

花甲葬制度廢除了,他活了下來,曹家家業有了主心骨,又可以繼續繁盛下去,也為曹家培養接班人(曹音肚中的兒子)創造了時間和空間。曹氏家族利益得到了保障。

仆人丁瑁和其情人夜來,本為奴仆,斷無翻身的可能。現在付出了一個孩子的代價,換得了一生的錦衣玉食,還有機會名垂後世。雖令人唾棄但亦是封建時代的眼淚。

贅婿李赤和樊松林,淪為工具人,為貪圖錢财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恭喜曹家大小姐、二小姐又可重新嫁人了)

最可憐的多寶,聰明又可愛,卻注定要成為反抗封建陋習的犧牲品。亦有可能曹仲達從小就教育他“生,或輕于鴻毛,或重于泰山”的道理,主動選擇了犧牲(他看到了李赤下的“紅脖子”),用其短暫的一生作為利劍,對沉重迂腐封建的家族陋習刺出了緻命的攻擊。

另外,我認為供養人是導演編劇埋的試金石(市調表),為後續唐詭續集的走向,選擇方向(做市場調研)。是出更多的燒腦劇情呢?還是出更多的所謂“爽劇”呢?

得一爆款IP不容易,祝唐詭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