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反駁一下醫生隻總結出10種人格的說法

電影中有這樣一段台詞:

We witnessed the destruction of 10 identities tonight.

我們今晚看到十個人格被摧毀

Nine were innocent and one was guilty

其中九個無辜,一個是有罪的

這裡的10指的是10個被摧毀的人格,加上幸存的妓女人格,就是11個。醫生非常清楚總共有11個人格,他治療的目的就是除掉其中的10個,留下1個。他犯的錯誤在于誤以為小孩的人格已經被摧毀了(算上小孩的,被摧毀的人格才會有10個),然而小孩人格實際上是詐死。也就是說醫生以為隻剩下了善良的妓女人格(在座的法官也這麼認為,這也是胖子沒有被執行死刑的原因),實際是剩下了善良的妓女和邪惡的小孩人格,最終小孩人格殺掉了妓女人格,邪惡的人格留到了最後,整個治療失敗。

那麼為什麼治療會失敗呢?我們來分析一下醫生治療的實質和邏輯

電影中有這樣一段台詞:

Malcolm is in the midst of a medical treatment.

麥肯正在接受藥物治療

One which forces all his identities to confront one another for the first time.

這迫使他的多重人格第一次互相面對

I knew there would be violence,

我知道暴力一定會發生

And with it, the number of the identities would be reduced.

但這會導緻他的多重人格數量減少

for the first time意味着這是他第一次對Malcolm使用這些藥物,因此這個治療某種意義上算是醫生的一個實驗。醫生隻知道總共有11種人格,不知道哪個是壞的(否則他就可以直接讓司機人格殺死壞的人格了),也不知道有幾個是壞的,他在法官,律師,檢察官等所有人的面前進行這個實驗,摧毀10種人格,最後剩下1種,交由法官來判斷剩下的是好的還是壞的,并以此決定執行死刑還是将他送至精神病院。換句話說,醫生的藥物就像給11種人格構建了一個角鬥場。誰會活到最後,他不知道;誰是好誰是壞,要通過過程來判斷。那麼問題來了,觀衆可以通過電影的畫面來見證這場“決鬥”的過程,醫生以及在場的衆人要靠什麼知道呢?隻能靠胖子在不同人格狀态下的闡述以及與醫生的對話。觀衆在能看到畫面的情況下,都容易被小孩的詐死所欺騙,那麼醫生和衆人純靠聽和對話做出的判斷顯然也就更容易有疏漏。法官在有疏漏的基礎上做出判罰,最終也就導緻了悲劇的發生。需要注意的是,雖然疏漏本身存在于醫生的治療方案當中,但他隻是展示者,做決定的是法官。法官在悲劇中的責任是被許多人忽視的,從這裡也可以引出本片的一個主旨

我們來看這樣一句台詞:

The question, your honor, is whether to convict the body or the mind.

法官大人,問題是該懲罰身體還是心靈

通常來說,一個罪犯的身體和心靈都是有罪的,對身體的懲罰也是對心靈的懲罰。然而對于精神分裂患者,或者更籠統的精神病患者,當他們的身體并不完全受自己掌控,身體有罪而心靈無辜時,懲罰身體還是心靈就成了一個有趣的法理以及倫理問題。個人認為本片的其中一個主題就是對這個問題的探讨。(以懸疑片為外表,實際探讨法理及倫理問題,不禁讓我想起了探讨是否應該廢除死刑的

大衛·戈爾的一生 (2003)8.62003 / 美國 德國 英國 西班牙 / 劇情 懸疑 犯罪 / 艾倫·帕克 / 凱文·史派西 凱特·溫絲萊特

感興趣朋友可以去看一看)那麼從最終的結局可以看出,電影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傾向于不能因為心靈無辜就不懲罰罪惡的身體,畢竟當他自己都理不清自己的頭腦,别人又怎麼判斷他的心靈是否是無辜的呢?

本片的人格世界完全是虛構的,什麼都可以發生,因此過多分析細節并沒有太多意義。本文摘抄的台詞以及分析的幾個切入點都來自于現實世界,或許可以給大家提供一些新的角度,抛磚引玉。關于電影的主旨,純屬個人看法,歡迎讨論。也歡迎讨論主旨中的那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