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緝毒警察的罪行沒被發現,那第二天的報紙上刊登的就應該:為逮捕窮兇惡極的殺手 幾名警察光榮犧牲。然後小女孩也應有關聯而被逮捕。

可是從人物背景來看,女孩家庭販毒,确實害了不少人,還是一個未來殺手,殺手也是一個為錢就可以視生命為草芥的人,隻是多加了點常人就有的感性,就使我們有了同情,可以說是一個壞人做了一件好事,就等于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視過往而不顧。

隻是個人一點小看法,歡迎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