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機器,人有極限。可當公司所有的制度設計完全趨向于利益最大化的方向時,這将是對人和人性的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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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個扼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于、它利用奮鬥、實現自我價值、各種成功學說辭作為話術,來讓勞動者自發地進行自我剝削。

年輕生命的逝去讓人痛心惋惜,我們應當以正确的方式來寄托對死者的哀思,讓死者安息,是對人,最重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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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猝死案經過一番調解、庭審,終于有了結論。駱優優的父母勝訴了,他們将得到一百萬的賠償金,并且停止使用微博賬号。當初他們為了二十萬賠償金一直在鬧,如今終于得償所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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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認同周亦安說的話,從個人角度出發不希望駱優優的父母勝訴,但是從法律上來說,駱優優确實是在公司直播的時候猝死的,這是公司對員工的壓榨,讓他們超負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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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駱優優的父母也有一定的責任,因為他們一直都在向自己的女兒要錢,逼得很緊令駱優優想要吞安眠藥自殺,而他們要錢的原因竟是家裡的弟弟,看來這就是重男輕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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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優優過世後,直播間流量數據達到最高峰,公司利用駱優優的死引流、獲得更多流量。駱優優的父母則想通過女兒的死獲取公司的賠償,給弟弟買房辦婚事,通過女兒的死獲得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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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為駱優優感到悲傷,這麼努力的一個女孩兒,年紀輕輕離開人世,卻沒有任何人為她禱告。

其實這個案子能得到如此結果也要歸功于葉芯,正常來說方遠會參考以往案例,以未達成勞務合同為由判處公司無需補償,但是葉芯覺得駱優優的案子還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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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芯甚至前往咔吧咔吧公司親身了解主播這個行業,她覺得駱優優已經和公司構成了勞動關系事實,應該按照工傷進行判賠。因此方遠才反其道而行,沒有遵循以往的司法實踐,這也是一步很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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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判決後,駱優優的母親好像也意識到自己的過錯害了女兒,坐在原告席上痛哭流涕,或許是真的後悔了,但是駱優優再也回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