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環内的一間影棚裡,攝影師托着相機一擡手,吳鎮宇的臉便恢複冷峻。強光照射下,密密麻麻的汗珠滲出皮膚,他的姿态略顯疲憊。換裝間隙,旁人問他累不累,他笑一笑,答“拍照總是累的,因為這不是我的本行嘛”。
此前,他5次提名金像獎,卻鮮少出現在紅毯上。“我是個演員,除了演戲,其他都不是我的本職工作,包括走紅毯。”
第二套照片是複古風,吳鎮宇臉上的神色由搭配西裝時的冷峻嚴酷變為清冷憂郁。一隻金色小蜥蜴趴在右肩,他從容與其對視。面對鏡頭,蜥蜴怯生生的,中途不慎滑落到地上。吳鎮宇蹲下來,用手撫摸它的身體,嘴裡不時哼唱小調細緻安撫,直至蜥蜴安心爬到他掌心。
攝影師迅速按下快門,将這一刻捕捉到鏡頭裡。吳鎮宇常以硬漢形象示人,這舉動讓人聯想到蚌殼。外面一層厚厚的、堅硬的殼,一掀開,内裡是柔軟的肉身和心髒,時間久了,裡頭還可孕育出珍珠。
提攜
2012年,香港通州街天橋下,警察及食環署在未進行事先告知的情況下,于冬季最冷的一天,将40多名露宿者的家當全部丢棄、扔進垃圾車。事後,露宿者展開訴訟,要求得到道歉與賠償。
深水埗露宿者如何在狹縫中生存,捍衛屬于自己的權益?和解與索賠或許是唯一的出路,但堅持讨要一個道歉卻是赢回尊嚴的唯一途徑。2021年,導演李駿碩将訴訟的過程改編成電影搬上大熒幕。吳鎮宇零片酬出演主角“輝哥”。
李駿碩30歲出頭,曾憑借作品《翠絲》獲得過第38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編劇”提名,在導演層面尚且算新人。開機前9個月,接到劇本後,吳鎮宇當機立斷,要與其合作。
“我有機會就會同新導演合作,香港的、内地的都會去嘗試。新導演年輕、有想法,擁有屬于自己看待這個社會的獨特視角。而且這類作品的成本不會太高,所以投資方對創作也不會太約束。前輩就是要多多提攜後輩嘛!”這種對新人才華的愛惜和幫扶,吳鎮宇的經紀人暢暢稱“是受到‘無線訓練班’的影響”。
1971年,香港無線電視台(TVB)開辦了一個藝人訓練班,稱為“無線藝員訓練班”,為香港演藝界輸送人才,吳鎮宇便是其中一個。他是第11期學員。在訓練班裡,老師頻繁提及到的一點,就是“有能力的情況下要多幫助新人,讓他們被看到”。
溫情
電影中的“輝哥”并非一個完美人設,甚至可以說帶點“瑕疵”和“争議”。他既是一個被邊緣化的受害者,同時也是一個“瘾君子”。但恰恰是這一點打動了吳鎮宇,讓他想要挑戰這個角色。飾演“輝哥”,令吳鎮宇感到最為難之處在于——他并不想讓觀衆單純同情或可憐角色,而是希望觀衆看到人的“複雜性”和“權益”。
許多觀衆可能會覺得,輝哥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他有毒瘾、把自己的生活過得一團糟,某種程度上是他自己造成的,沒有誰去壓迫他。可是,在吳鎮宇看來,眼前的世界并非一個“非黑即白”的世界,每個人都應該受到法律條例的保護,應該擁有屬于一個公民的基本權益。
如果一個人吸毒,他就活該被清理嗎?他不配擁有被知會的權利嗎?我們是否該幫助他們捍衛這些權利?答案不言而喻。普通人所能做到的,就是不要因為一個人身上的某個屬性(吸毒),就忽視這一點。
“如果能讓觀衆理解到這些,就說明我成功了。”
作為演員,這不是吳鎮宇第一次将視角和人文關懷投向邊緣人群。2012年,他出演許鞍華導演短片《我的路》,诠釋了一位跨性别者排除周身質疑、勇敢突破自我、實現女性身份認同的故事。
“人沒有絕對的好壞,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處境,也有自身需要面臨的困境,我們演員所能做到的可能就是多給出一點溫情的東西。”
因出演過不少香港黑幫電影中亦正亦邪的角色,吳鎮宇戲稱自己為“壞蛋專業戶”,他調侃自己“在電影中的死法往往五花八門”。從《古惑仔》靓坤到《槍火》阿來,再到《無間道2》裡的倪永孝和《朱麗葉與羅密歐》裡的Jordan,幾乎每個角色最後都要出于道義被“翻轉”、被“幹掉”。
“有時候我還覺得蠻自豪的,至少這些角色沒有給青少年帶來不良影響。很少有人真的看了我的電影後就打算出去混的,因為(我的角色)最後下場都很慘。”
經紀人暢暢自二十歲出頭起便跟吳鎮宇合作,算是在他的照顧、陪伴和提攜之下成長起來的,最能體會到這份“蚌殼的柔軟”。從經紀人到“吳鎮宇工作室”的負責人,每次遇到阻力,暢暢複盤得失,吳鎮宇總告慰她“無論好事壞事,都有它存在的意義”,這種長者的智慧與豁達常讓她在做任何工作上的決定時都感到安心、有底氣。
“和他一起共事,不用拐彎抹角的,有什麼想法都可以直接說,他是一個會完全敞開自己内心、願意全心全意去信任别人的人,從來不會亂發火。如果不高興了,也會直接表現在臉上,而且你回顧一下很快就能找到原因,相處不累。”
除去忙碌的工作,吳鎮宇把餘下的時間都留給了太太和兒子。走過20年的婚姻生活,兩人的愛情曆久彌堅,偶有記者在街頭拍到他們,兩人永遠十指緊扣。在内地拍戲時,恰逢太太生日,吳鎮宇無法按時趕回香港,他專門囑咐工作人員訂蛋糕,視頻連線為太太唱生日歌。禮拜天,一家三口也會去沙灘曬太陽,去大海裡遊泳,或是一起在商場挑選親子裝。
在互聯網上,大家時刻能感受到吳鎮宇作為“爸爸”身份的反差萌。他将自己形容為“兒子的黑粉”,常常會在社交平台展示兩人惡搞的照片、細節,或是為兒子拍很多“醜照”。“他挺宅,但也好會自娛自樂,總是把自己打扮醜醜的,然後就傻樂。”
耳順
邁入耳順之年,一切都在化繁為簡。現在,佛教徒吳鎮宇的生活很利落:早上4點起床,打坐2小時,泡咖啡,吃素食,讀小說,念佛經。有條不紊的平靜生活下,自是靜水深流。閑暇時,他也會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安排一些課程,如聲樂、器樂等。
回憶起年輕時候的歲月,吳鎮宇稱自己“年少輕狂,誰都不放在眼裡”,“較真”,“愛死磕”,還說自己“不懂人情世故,把該得罪的都得罪光了”。
二十來歲的年紀,去劇組拍戲,遇到别人錯将私家車停放在本該屬于藝人的停車位上,總忍不住上前理論一番。“那時候根本不管什麼高層不高層的,總要論個是非對錯。”
60歲像是人生的一道分水嶺。個人的修行日漸成熟,沒有不順耳之事,也聽得進逆耳之言。詈罵之聲均無所謂,無所違礙于心。換作現在,同樣是停車,吳鎮宇隻會覺得“如果你非要停這裡,那我就重新找地方,最要緊是不耽誤我接下來的工作”。
“我去到片場是拍戲的,戲大過天,如果因為争論是非曲直影響了拍戲,才是最難受的。人生哪有什麼絕對的對錯呢?人總是會變的,從少不經事到結婚生子,甚至到老年,不可能總保持同一個價值觀。”
關于“耳順”究竟是一種自洽還是一種規訓,吳鎮宇有屬于自己的答案。
他将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轉變比作是一種“口味的變化”,就像王家衛《重慶森林》中所言,“他今天喜歡鳳梨罐頭,明天可以喜歡别的。”
“喜歡吃辣就一定要永遠吃辣嗎?不可以試試廣東菜?這樣對胃也會比較好。人生嘛,偶爾也要去感受一下‘不對胃口’的快樂。”
昔央×吳鎮宇
昔央:拍雜志和拍電影的感受會有什麼不一樣嗎?
吳鎮宇:拍雜志還是會比較局促一點,整個人放不開。當然放太開也不行,有時候要的就是面無表情的“高冷”效果嘛!
昔央:在《濁水漂流》的拍攝過程中,表演風格上有哪些變化?
吳鎮宇:有很大變化。這個片子采取的是一種偏紀錄片的拍攝手法,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我的一些表演方式。比如,很多時候我不會管攝影機在哪,也根本不知道它在哪,往人堆裡一站,表演就開始了。還有就是妝發也沒那麼複雜,因為是偏市井的一個人物,很多時候導演要的就是睡眼惺忪、頭發亂糟糟的自然感。情緒上的話,商業片可能講究一種“爆發力”,在這個片子裡一切都是往内收的,情緒也是很克制的,一切都是點到為止。
昔央:此前會關注像影片中“輝哥” 這類群體嗎?
吳鎮宇:會。其實日常生活中都會去觀察,這也算是為表演做功課的一個部分吧。因為除了古裝是離我們現實生活比較遙遠的,其他都可以從生活中去“真聽”、“真看”、“真感受”。尤其是《濁水漂流》這類社會題材,人物的時代背景都是要去仔細感受、了解的,不然表演出來就離觀衆太遠了,也太不真實了。
昔央:您小時候的夢想是什麼?
吳鎮宇:小時候就想當個小白臉咯,畢竟我這麼帥,是吧?不當小白臉可惜了我這顔值。
昔央:是什麼時候開始想做演員的?
吳鎮宇:去了“無線藝員訓練班”之後吧,一開始拍戲我就喜歡上表演了,想做演員。小時候是不敢想的,覺得離自己實在太遙遠了。
昔央:第一次對電影有概念是什麼時候?
吳鎮宇:看完《英雄本色》之後。在那之前,我對電影是沒概念的,也完全不知道電影是拍什麼的。我小時候唯一一次看電影,是我爸帶我去的,當時看了一個黑白默片,感受就不是那麼直觀。在我們那個年代,最火的還是電視,像鄭少秋對我影響也挺深的。
昔央:受哪類電影的影響比較深?
吳鎮宇:美國黑幫片,像《教父》那個系列的。
昔央:那您兒子呢?他現在的夢想是什麼?
吳鎮宇:他最大的夢想就是當一條鹹魚。(大笑)
昔央:錄《演技派》的時候最喜歡誰?為什麼?
吳鎮宇:最喜歡(張)頌文啊!因為他說我是他偶像!(大笑)其實說真的,頌文老師紮根在表演中的那種狀态是我非常喜歡和欽佩的。
昔央:上綜藝《追光吧!哥哥2》對您來說會是一個挑戰嗎?
吳鎮宇:我覺得對于節目組來說會是一個挑戰吧,他們現在應該很頭疼,不知道他們會怎麼設計我的“人設”,我自己還是挺期待有一些新的嘗試。反正我就把自己當一個演員咯!我盡量演好!
昔央:以後會經常上綜藝嗎?
吳鎮宇:遇到合适的才要去嘗試吧。我自己始終覺得演員還是要和生活、和觀衆拉開一定的距離,經常上節目(尤其是真人秀)的話,觀衆再在大屏幕上看到你可能會不自覺代入你平時生活中的形象,會很容易跳戲,這個對角色本身也是一種很大的損傷。
昔央:有沒有什麼話想對太太說?
吳鎮宇:有啊,一個人在香港帶小孩、輔導小孩功課真的太辛苦了,有時間多去逛逛商場、練練瑜伽,做做指甲呀!
昔央:後續的工作重心會轉向内地嗎?
吳鎮宇:這個要看情況,但在這邊的活動肯定會越來越多的。
昔央:特意囑咐攝影師修片的時候要保留臉上的紋路,為什麼?
吳鎮宇:為什麼要磨皮或是修得很光滑呢?這些紋路是歲月留給一個演員最大、最好的禮物!
本文刊發于《NY》雜志 采寫:昔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