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看不懂豆瓣的評分機制,也許是我不谙“世事”,我看到有網友批判說把失去孩子母親刻畫成潑婦,我不懂也不解,不懂一個母親在失去自己相依為命十多年的孩子,從十月懷胎到培育成獨當一面的小夥子,這十年的愛與付出,當在法庭看到自己的小孩是被如此殘忍地欺淩之後被逼跳樓,即使跳樓之後還有僅存的一絲活下來的希望也被剝奪了,而與孩子同齡的加孩子最多的也隻判了八年之後,這位母親到底應該保有何種态度才不算是潑婦。讓我記憶很深的一個事兒是現實中有個母親的孩子在出事之後母親因為穿着得體也被謾罵網暴,最後導緻了悲劇的二次發生,我不懂這到底是創作者把母親刻畫成了潑婦還是有些人就是腦子很肮髒,心就是龌龊的才會有這樣的想法。

要知道,這部作品裡面涉及到的都是有原型的,我們身處在法治社會裡,能夠有一部影視作品用寓教于樂的方式來告訴大家對與錯,是與非,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看到人性背後的善與惡,這樣的作品,難道不應該被更多人看到嗎?不應該給予更多的鼓勵嗎?

我很喜歡劇裡面的一些台詞,比如說,第一個案子裡面的母親說他們的孩子是孩子,自己的孩子不是孩子嗎?再比如說白恩宇說有些成年人根本不具備當父母的能力,再比如說林之桃說如果發條不能被啟用那就是僵屍法條等等,這些直接心靈的叩問難道不應該讓大家都去反思嗎?

其實我個人很不喜歡那種自嗨意淫的主旋律影視作品,但像這樣的我個人覺得可以多來,劇裡面體現的在現實中我們都能夠看到努力之後的進步。當然,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打打殺殺,我們無法真正地生活在一個桃花源,但是我們至少生活在一個進步,發展,不愁吃穿,可以有夢想有理想并且可以去追逐的環境裡面,而這就是劇裡面的那些人努力來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