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影片的宣傳語是“愛是感同身受的勇氣”,但它最終傳遞給我的卻是“蒼白可以被粉飾(但僅僅是粉飾!)”、“生活總會在你不想(甚至痛恨)放煙花時放煙花,在你想哭的時候讓你笑,在你不想走路的時候推着你走路”,并在最後留下一句“喏,這不就璀璨了?”。這其中并沒有我認為可以稱之為“足夠的愛”與“令人滿意的理解”的東西。那樣的宣傳語在我看來便隻是句“漂亮話”了。去掉刻意的煽情與引導,這部影片本可以從側面反映生活中艱澀的關系所能帶來的令人窒息之感、生命中真正的理解與關懷的難得(多麼諷刺!),當然還有生命中是存在着苦難的。

最終的呈現(暫不論其中多少真實多少刻意)讓我看到了:不幸的人們也可以傳播“愛”,但這樣的“愛”是艱澀、别扭的,甚至可以說是壓抑的。我認為這可以被稱為“不幸的愛”。

在生活中,我們難道還沒有嘗夠這樣的艱澀、“不幸”的“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