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以我山之石攻我山之玉”之風甚嚣塵上,大抵是有些自以為讀了幾句話,學得些“包容性”之類的術語的“心胸廣闊”者,刻意剜去雙眼而大放厥詞所緻。

有人抨擊大部分國人隻見“我”與“非我”,以抄襲為由排除異已,此言當真荒謬可笑。此種人以“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中”标榜自己,自以為得意,擺出“我”與“非我”之詞一派高深,實則連其為何都不求甚解,自然也不能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死乞白賴地抓着所謂排除異己不放,實在是少數人之特權。

以我國為例,且夫“我”即我國的文化立場,是面對外來文化以我為主,為我所用,是深化國人文化自覺,提升國人文化自信。而“非我”則是我國文化具有鮮明的民族性,有他國所不具備之特點,是國之特征、國之重要内涵。然而此類人卻加以詭辯,全然不顧概念本義,将其曲解為國人對他國文化幹預過甚,大行文化霸權主義,這類言論可休矣!維護我國之文化光明正大,何來潑髒水,何來排除異己?以文化交融為憑借,言中日韓三國水乳交融不分彼此,更是自扇耳光,将自己的民族虛無主義教人一覽無遺。

此類人又言仙俠本為虛拟,他國便拍不得?這類言論令人捧腹之餘難免心酸。國家掃的了文盲,卻掃不清假盲。這些人輕飄飄一問,卻讓人無語凝咽,問題不在可不可拍,而在于偷竊卻言此乃己之物。且不論仙俠文化有無發展土壤,便是這剽竊便足矣教人唾棄。而此類人又言“國産不也有抄襲嗎,為何隻盯着咱們韓國人不放?”嗚呼哀哉,錯者不言己錯,卻以他人之錯為盾牌!一件襯衫,左袖有缺,右袖便将自己也撕下,徹徹底底成了一件背心。裁縫要修補豈非更耗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