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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的别再给人当枪使了,带节奏的你记住,造谣是犯法的,明白不?

赵某某说自己过失伤人,上诉被驳回了。是明明白白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洗地的别再说她是过失伤人了,明白不?

造谣是犯法的,想清楚。

其二,她不是被人家暴。

刑事裁定书上写的非常的清楚,两人是厮打。

厮打俩字,这个就说明了,这两口子吵吵架厮吧起来了,核心在于“互相”二字。

她说被家暴是犯人自述,不是裁定结果。
法院认定的“厮打”,就是说夫妻两人是因为琐事吵起来,互相动手扭打,而不是丈夫单方面殴打妻子。
鉴定书里没有被家暴的报警记录、验伤报告、医院病历。
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是单纯的家暴殴打场景,所以她主张的“反抗家暴”自然不被采纳,维持原判。
电影里边说他是反抗家暴,杀了老公,这完全就是带节奏,赤裸裸的胡编乱造。她不是反抗家暴,是两口子掐架。

家暴中的身体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蓄意使用体力或使用武器,伤害或残害对方的行为,包括推搡、抓夺、击打、捆绑、踢人、鞭打或枪击等。
家暴中也可能出现“双方都动手”的情况。但家暴的核心是一方利用优视的体力、权力对另一方实施控制和伤害,受害方的反击往往是被动、有限的。

家暴可算不上互殴和厮打的。

根据赵某供述,晚上7点,她就躺床上休息了。晚上10点她老公还在做家务,让她下来重新支床,支完床她又躺床上了。两次让她下来,她不下。
你看她这个弔样,像是平时挨打的人?
7点钟躺下,支完床又躺下。 证人证言她平时不干家务。

看她像生活中吃亏的人吗?不干家务还挺任性的。

这是有被家暴史的人?
咱就按事儿说,她老公以前有家暴史的可能性很小。

鉴定书里没有被家暴的报警记录、验伤报告、医院病历。
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是单纯的家暴殴打场景,所以她主张的“反抗家暴过失伤人”自然不被采纳,维持原判。

如果她是被家暴,一定会认为她有防卫性的行为。但法庭最后给出的结果他是故意伤人,没有任何防卫的意思。

正常女方供述自己是被家暴的。办案人员一定会尽可能偏向于女方。

就在这种情况下,法定依旧判定他俩是厮打,结果已经很明了了。两口子掐架大概率是女方先动的手。然后还一刀给老公捅死了。

捅多深呢?

捅进了胸口的主动脉根部。

主动脉根部一般距离成年男子体表8~10cm之间,凶器刃长9.5cm。

说明什么?

说明赵某某心狠手辣。

她戳到主动脉根部这个位置,是一整个刀刃,几乎全都凿进胸口里。

胸口是有胸骨的。还有胸跟胸之间还有胸膜。

他能避过胸骨穿透胸膜,一刀把人戳死,那个劲是相当大的。伤人的位置,大概就是这个位置。

伤口是什么样的呢?
上钝下锐,斜向右下入胸腔,导致主动脉根部破裂。

这句话透露了,是采用正握刀手法,像下图这样。
行为是往右下凿击,刀很重,力量很大,并且可能带上了部分身体的体重。只有这样才能让一个女性一刀穿透对方的胸骨、胸壁,刺中深藏在胸腔中的主动脉根部。
正常如果是想要防卫的心态,尤其是两口子之间急眼下。

她就算拿到了刀也是刀刃向外,吓唬似的,往前划动,进行防卫。如下图:
嘴里边可能也会说,“你再过来我就弄死你”……
是吧?这个行为主要目的是防卫和吓唬。
想防卫,她的刀尖是向外的,防的是对方的侵害。
而且案卷里只提到了一处致命的刺创,没有防卫性伤痕,如果她是想防卫,想吓唬,那受害者比如手部、前臂会产生一些抵抗伤,会有一些划伤。
如果这时对方还是未放弃侵害的话,这时候防卫者会一刀从下往上或者从后往前戳进对方的肚子。
而不是刀尖向下的握着匕首,“咔”一个凿击一刀把人胸口干穿,近乎整个刀身没入。

就我个人看来,我认为她老公都没料到自己老婆会下死手,拿着刀毫不犹豫的、力量不小的、果决的一刀插入胸口。
所以他才没防御,所以这一刀才会插的很深。如果是陌生人他就跑了,甚至他会格挡,手臂上会有防卫伤。
或者甚至第一刀可能戳的不够深,戳不死他,得戳好几刀他才能死。
她老公到死都没想到他老婆这一刀下的那么狠、下的那么大力气、真的一刀毫不犹豫的插进了他胸口。直接要了他的命。
所以,回看赵某的供述,她说自己被丈夫家暴以后下意识的挥刀,一刀扎进了对方胸口,完全就是胡说八道。

你是绿巨人啊?随手一刀近乎整根没入?

这个赵某某和影片的主办方没有一句实话,全是胡说八道。

这世界上有很多真的被家暴的可怜人。也有很多家暴反杀的例子。

他们没选这些人,选了一个确确实实能证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一个凶手。

然后还带节奏,找一帮人当枪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