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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差不多是同期吧,一個虐待孩子并且把孩子燒死的母親即将被釋放出獄。在這位犯罪者母親出獄的時候,門口堵滿了憤怒的民衆。大家喊她是“巫婆”、“惡女人”,甚至連她家附近的房子都被噴上了血色的油漆。就在她出獄不久後,死在了很偏遠的遊樂場内。據警方調查,她是被人注射安眠成分的藥劑之後放置在車輛内燒死的。

負責這起案件的刑警姜志憲根據警方調查到的線索,起初認定她是受不了民衆對她的反感而選擇的自殺。但是當警方找到還在獄中服刑的其丈夫的時候,他對警察說:“我妻子不會自殺的,她的信仰非常深。”

信仰?什麼信仰?莫非是什麼要拿小孩作為祭獻物品的邪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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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一層層的線索分析,警方最終将蔚藍兒童心理咨詢中心的志願者醫生列入了重點嫌疑對象。當他帶隊趕到醫生家裡的時候,看到已經自殺的嫌疑人和比自己先到一步的新同事全秀英。而這位自殺的嫌疑人,留下了這樣一封遺書:

“已經完成任務,我處決了殺害自己骨肉的惡魔,我的任務已經完成,我要回到妻子和女兒身邊了,對于我所做的事情我沒有一絲悔意。”

當然這些,都是後來姜志憲和我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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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某天,我一如往常地駕車行駛在路上,誰知前方大卡車突然拐出一道詭異的弧度。随着卡車駛開,我才驚恐地發現前方車道上赫然站着一個綠衣服小女孩。雖然我竭力踩了刹車,孩子還是被撞飛并經過多方救治無效身亡。

因為沒有身份信息,警方無法找到孩子的監護人。再加上案發現場是原則上禁止行人經過的快速通行道路,因此我并沒有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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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認為這是最好的結果了,不被起訴的話對我的工作以及家庭也不會有太多的影響,但我不這麼認為。當我得知孩子的屍體都沒有家長來認領的時候,自責感深深折磨着我,于是我決定去警察局多了解些情況去尋找孩子的父母。

事發的時候,我因為太過驚吓并沒有去确認被撞飛的孩子的慘狀,隻是看到了車頭處孩子躺在地上的腳。當我來到警察局,負責該事件的女警告訴我被撞的是一個小男孩,現場根本就沒有什麼綠衣小女孩。女警一邊問我是不是驚吓過度記錯了,一邊調出了路面的監控給我看。

那上面,經過我車頭的,分明是一個十來歲的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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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偏執地想要去找到去世男孩子的父母以及頻繁出現在眼前的綠衣小女孩,在丈夫眼裡顯得是那麼的不可理喻吧,沒多久我就發現那個原本完美的好丈夫和他的女秘書出軌了。之後,我變得更加的神經質,因為一次意外肚子裡的孩子也沒有了而丈夫也和我提出了離婚。

綠衣小女孩到底是誰?為什麼隻有我才能看到而旁人卻完全看不見呢?

(未完待續)

喜歡影視劇、美食和旅行的天秤座80後妹紙,喜歡一切新奇溫暖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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