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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淩晨兩點半,我一直在想怎麼寫這篇影評的結尾。《赤月青日》是截止到目前為止,我看過的以孩子為題材的最震撼到我也是最讓我感到憤懑不已的電視劇。最後,我還是想從以下幾點談談我的感受。

1、要維持好妻子、好母親的表象原來如此艱辛

冰冰曾經在去年十月份發布的影評《找到你》:當下社會各個階層的女性,做個好母親有多難中提到過,無論是職場精英、精英階層家長的全職主婦還是在貧困線上掙紮的普通婦女,在當下的社會中想要做一個好母親談何容易。

在《赤月青日》這部電視劇中,我覺得導演和編劇想要讨論的是母親的精神困境。

在當下的社會中,女性需要努力工作賺錢共同為了家庭的生計而出一份力。但可笑的是,傳統文化中社會賦予他們的養育孩子、輔佐丈夫、照顧長輩這些社會責任并沒有減少,她們甚至還需要負責所有的家務。

在男權社會之下,她們需要努力維持住一家人的體面。如果在外頭讓家庭失了顔面,女人就立馬落入千夫所指的局面。本劇開頭第一個小故事中,孩子從樓梯上摔下後老師懷疑其可能心理上有些障礙,随即被送往兒童心理咨詢中心就診。但這位母親為了不想鄰居對他們家指指點點,甯可讓孩子中斷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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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随處可見的“父親缺位”現象

在《赤月青日》中我們可以觀察到,裡面的每個小故事中一家之主們都是缺位的。他們要不就是忙于工作沒有參加家庭生活、要不就是家暴妻子虐待還在,就連女主那個模範丈夫最終也以出軌女秘書和她離婚結尾。

在《找到你》的影評中我曾經提過,當代女性之所以被逼迫着做“選家庭還是選事業”這道選擇題,是因為整個社會默認母親就要比父親承擔多得多的養育責任。相較于社會對女性近乎苛責的要求,對男性的包容簡直可以說是到了“令人發指”的地步。假如你有在近期國内綜藝節目,就知道大家對男人有多寬容了。

記得前兩年親子欄目盛行的時候,爸爸帶孩子上的節目叫《爸爸去哪兒》,媽媽帶孩子叫《媽媽是超人》。

憑什麼當爸爸找不到北就正常,當媽就得變身超人?明明是同樣珍貴的生命,難道作為女人就要廉價一點嗎?爸爸帶孩子玩一會就恨不得給他發個好爸爸證書,媽媽要是孩子有點頭痛腦熱了,家人保管奚落埋怨她對孩子不上心。更有甚者,除了提供基因以外,全程都沒有參與到孩子的成長之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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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友京家中的合照中并沒有父親

影片裡,車友京家中的合照是繼母、妹妹還有她,并沒有父親的出現。在妹妹由于繼母的家暴而猝死之後,他做的隻是驚慌失措的埋屍和想法設法地掩蓋這件事情。

如果他在發妻去世後新妻子到來時,能對孩子們多一些關心就不難發現小女兒身上因為長期被家暴而出現的斑斑淤青;

如果他能盡早盡可能多的參與到家庭生活中去,也許他就可以和新妻子多多溝通疏導開妻子和孩子之間的隔閡,讓一家人真正成為一家人;

如果他能在事發以後,将車友京送去正規專業的心理咨詢中心治療,某些程度來說也可以避免她之後人生中出現的悲劇。

但這一切都沒有如果,小女兒死了大女兒的記憶大面積缺失,而那個殺害自己親生女兒的新妻子帶着她自己的親生女兒狸貓換太子一般的頂替了自己小女兒的位置。你們知道有多可笑嗎?最後由于超過了法律追訴期繼母并沒有受到任何制裁,和女兒相認以後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相比較于車友京的爸爸,河娜的父親則更為吓人。酗酒嗜賭還家暴,殺死自己還在襁褓之中的幼子後當着妻子和幼女的面埋屍在後院,還威脅她們說如果說出去就殺了他們。劇中另一位小女孩的父親,居然為了騙保生生掰斷自己女兒的手指。

如此暴力的丈夫/父親有一個特性:收入少,甚至還沒有妻子多。在家裡什麼家務都不做,周末也不在家中分擔事務。當感受到妻子的怠慢時就大發雷霆,以此來重申自己的男性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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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暴是投射在孩子人生中永恒的陰影

劇中的女主角車友京從小就遭到繼母的虐待,雖然她失憶了但是潛意識裡應該還記得自己的親妹妹也是慘死在這位繼母之手。即便是她長大了,隻要繼母一動怒甩她一巴掌,她就會立馬像孩童時期那樣一面口中不斷地說“媽媽,我錯了”一面不停地搓手讨饒。

她小時候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哪裡錯了,隻知道這樣誠懇地道歉也許可以免除一頓毒打。長大後的她似乎也并不清楚自己什麼地方做錯了,隻是道歉和乞求原諒已然成為她條件反射的一部分。

我們可以細數一下見諸媒體近期的一些家暴案件:溫州樂清市海鷹救援大隊發現一名慘遭家暴的13歲男孩小靖(化名),瘦小的身軀傷痕累累;觸目驚心的三分鐘視頻,深圳寶安區某女孩反複在父母毒打後站起來再接着被打,身邊的哥哥卻像見怪不怪那樣熟視無睹…

樂清市的那則家暴案我不是特别了解,但是發生在深圳的那則家暴案卻讓我記憶猶新。根據後來對事件的深入了解,原來孩子的母親就經常遭到來自丈夫的毒打。原本想要離婚的她因為懷上了小女兒,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

我在揣測這位母親在毒打自己女兒的時候心裡是怎麼想的,是因為無法在丈夫家暴自己的時候還手所以選擇向更為弱小的女兒伸手麼,還是說對于這個自己離婚道路上的阻礙産生了本能的厭惡?

我不知道關注這則新聞的朋友們有沒有注意到這樣一件事情,被打的孩子始終是女兒但這對父母從未伸手碰過一下兒子。我不知道是碰巧視頻截取的剛好是女孩兒被打的畫面還是别的什麼原因,如果真是如此,那麼這個事件中還有徹頭徹尾的重男輕女思想在裡頭!

2016年生效的《反家暴法》将向有關部門告知家暴行為變成義務,其中明确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委會、村委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若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未及時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但從這個上頭那個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後來記者采訪了鄰居和這家人的朋友他們均表示之前見到、聽到、知曉這家孩子被打的事情,但并沒有想到要去報警。我想也許大家都覺得家暴,無論是丈夫打妻子還是父母打孩子都是人家關起門來的家務事,外人是不能也不需要去插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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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家暴法的普及和推廣已然是一件任重而道遠的事情,我也希望為人父母的成人們能夠妥善處理好和配偶和孩子間的關系。孩子是稚嫩的,父母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對他們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很多孩子在父母身上習得的觀念、習慣、言語的方式等等,會影響他們直至生命的終結。

孩子不是物品,父母更不是所有者。我希望準備做父母的成年人們考慮清楚,自己是否真的準備好了迎接這個新生命的到來,也願每個孩子都在沒有陰影的藍天下幸福地成長。

(本篇完)

喜歡影視劇、美食和旅行的天秤座80後妹紙,喜歡一切新奇溫暖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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