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是往内找。列侬前期說自己寫的隻是自己的事情,他隻是個寫歌唱歌的普通人,後來說所有人是個整體,他寫的是所有人。這不矛盾,但前提是你必須往内心走到很深的地方,這樣才能走到所有人内心很深的地方。

這也是為什麼他的歌會一直傳唱,而他的那些行為藝術幾乎毫無意義——像其他行為藝術一樣。道理也許是這樣:如果沒有技術門檻等約束使得前人無法做出同樣的行為藝術,那類似的東西在曆史上就應該出現過,但為什麼沒有流傳下來呢?要麼是因為表達的東西沒有永恒性,但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這根本就不是種合适的表達形式,因此在與其他形式的競争中被淘汰了。所以像文學,像音樂,作為表達形式,它們不僅是最古老的,也是最強大的。

學術是往外找。昨天晚上重讀費正清寫在劍橋共和國史開篇的文章,我深切感受到了大學者的那種深刻。之前讀時之所以沒有這種感覺,是因為自己對他讨論的問題不熟悉,也并無真正的興趣,在自己嘗試去理解過同樣的問題後,才體會到了那種博大和精深。當你意識到寫出那樣的文章需要研讀多少材料并融會貫通,就會意識到那是真正的結晶。

藝術,學術,或是其他,到底應該做什麼,這其實不是個問題。列侬說寫歌就是停不下來而已,好作家也是那些不寫就難受的人。所以,就應該做自己當下最想做的。

小野洋子令人生厭,在我看來這是注定的。對列侬這種水準的藝術家,絕大多數人隻有崇拜,但一個人能愛上的隻能是在某些方面高于他,起碼平等于他的人。列侬要尋找的還是所謂靈魂伴侶,平等就更為重要,小野洋子能給他的就是這種感覺。這甚至還不僅僅是平等,他們感情的基礎反而可能是列侬要崇拜小野洋子。她可以随意幹涉他的生活和工作,可以為了可以進行自己所謂的思考讓他get out,這會更讓他崇拜她,進而着迷于她。但在我們這些外人看來,她當然不配。她強行裝作與列侬一個高度,那種姿态讓人很不舒服,應該說,列侬不僅對她沒有光環加成,還更映襯出她的淺薄。問題的關鍵就在這裡:列侬能愛的隻能是有很高藝術水準的人,但他自己已在巅峰,無人能及,所以他最後愛上的隻能是小野洋子這樣的“演員”——無論她是否真正相信自己“出演”的角色。

可是,像列侬這樣的大藝術家就察覺不到小野洋子之流的真實水準麼?很可能是察覺不到的,高的水準和好的品味在一些人身上就會發生奇怪的分離。其實别說小野洋子了,他可能都無法判斷自己的水準,不然也不會跟着她去做那些淺薄的事情。

這讓我們回到了披頭士的精神:就順其自然吧。人終歸是渺小和淺薄的——列侬也不例外,但幸運的話,偉大和深刻會從你身上經過。Love is a force of n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