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部片子时有几点印象比较深刻。

一是叙事的视角上,对于两方面叙事的平衡,尽可能不偏颇地去呈现双方情况与言行。

其实能感觉王文黎导演在情感上会更倾向于关照孟珍的命运,比如在前期对她的经济帮助,在法庭上的多次特写镜头,以及后续报道提及,在二人复合时导演其实希望她能够离开。但在这种情况下,导演组依然对赵文龙的故事与行为动机进行了挖掘,探究他的生活背景,发现因为下身残障造成了他当下的自卑与工作和生活困扰,也是由于这种追问拓展了赵这个人物形象的多面性,揭示了更多社会议题,从赵残疾的个体问题触及到残障制度的公共议题。

据说这部片子在当时引发了许多关注,可能也由于其中牵涉的公共议题众多,引发大众关于切身利益与生活境况的共鸣,包括实行不久的户籍制度和阶层跨越的议题,还有残障人员的社会性制度保障等等......

然而,在这众多议题中,作为一个女性,我最为关照的是谌孟珍这个女性的命运,以及背后所隐含的性别结构的不公。

在我看来,谌孟珍始终在做一种自证,证明自己的清白。

显性的自证,是片中对于孩子是谁的自证,然而这中自证的起点来源于陈文龙怀疑她出轨的自卑,与逃避责任的否认,如果当时没有DNA技术,这种让女性对于自己身体的自证就如同「剖开肚子证明自己没有吃粉」一样荒谬。

隐性的自证,则是从法庭宣判结果,乃至后续的三十年里(《毛毛告状三十年后》),谌孟珍对于自己不是人们口中说的“为了上海户口,迟早会离开的女人”的自证。她在采访中提及受到周围舆论的影响其实很大,她也想自证自己坚贞的情感。从这里可以看出,我们的叙事中一直鼓励着女性的爱心,拯救与包容。

然而,婚姻本就是具有经济属性的制度,哪怕在这里,谌孟珍为了上海户口而结婚,那又有何妨?女性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去争取自己的利益。更何况,她后续要承担的是远比这个户口带来的利益要多得多的生育、工作与家务劳动。

我们已经看见了这个女性所受的苦难,与她的勇敢坚毅,却还要求这个女性得付出纯粹真情,乐于奉献,不能功利;但当这样前期如此跋扈与不负责的男性展现出残障的脆弱面,展现出最后的一点父爱时,我们就纷纷看到这样的闪光点。我们对女性的期待和要求与对男性的要求有着巨大的差异和不公,我们的注意力和同理心常常不自觉就偏移到男性身上。

在谌孟珍与赵文龙的婚礼上,片子的编导老师说:“赵文龙你输了官司却赢得了一个老婆和女儿,阿珍你也别太高兴,你虽然赢了官司却输了你自己和半个女儿。”

当然,站在此刻回望并非想苛责谌孟珍所做出的选择,在她的时代里,她所能做出的行动与选择已经相当不易,她也很勇敢地去争取,做出了自己认为幸福的选择。但我觉得,我们应该重新回看这些女性的人生历程,回看当时的舆论叙事,在这些固有叙事中,拓展出另一种视角,拓宽另一条选择的道路。在本来的婚恋选择与对女性善良美好的要求之外,我们可以越来越多地去拓展更多选择与叙事的角度,而不是看似什么都能选,但在实际中只剩下一条窄路,还要告诉自己这是我的因缘命运和自主选择,我很幸福。

谈这部片子,如果只谈个体选择不谈社会背景,就是一种对性别结构不公这头大象巨大的漠视与遮蔽,是一种选择不看见的暴力。我们不是要去批判个人选择,而是要看到背后的结构性困境,从生育保障,到社会舆论的压力,方方面面给女性套上了枷锁。

希望今天,我们可以坚持性的同意权,免于意外怀孕的恐惧,可以免于不断的自证清白,而要求责任方履行义务,进行他的证明,我们可以不受困于舆论要求一个女人必须付出纯粹真情,乐于奉献,不能功利的声音,哪怕是因为户口结婚又如何,哪怕转身离开又如何,她不过是做出她自己的人生选择。我们可以作为一个单亲妈妈而不遭受或者不在意非议和白眼。我们可以无需因为一个人的死缠烂打和不幸遭遇就必须对他报以献身式的同情和关怀。我们可以不必一定要有个男人或者所谓的让孩子有个爸爸,不必组成传统意义上的圆满家庭,不必达成万众期待,不必迎合媒体歌颂的破镜重圆。我们可以拥有这样也可以,那样也可以的多种多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