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部小衆電影,2015年在愛爾蘭上映的《龍蝦》,這是一部反烏托邦電影毋庸置疑。

可是,在烏托邦之内,不同的人卻會看到不一樣的内容。有人說這部片批判人們對于婚姻,單身的局部看法,有人說裡面人們所追求的那種“我們有什麼是相配的因此我們在一起”,是對婚姻介紹機構條件篩選的諷刺。

我最感觸深的,是自由。人有權利選擇自己單身或是戀愛;有權利選擇自己跟喜歡的人暧昧或戀愛又或者是共同走入婚姻的殿堂;也有權利選擇放縱欲望或者柏拉圖戀愛。無論你選擇任何一種生命姿态,都受到法律的保護。

和諧社會最動人的一點在于它的包容性,當然,這個包容性是在法律之内的。社會允許每一個人以自己舒服的姿态生存,也允許每一個人改變自己的生活狀态。

或許現今我生活着的這個社會還有某種讓人不夠自由的枷鎖,可是那是精神上的,隻要你精神足夠獨立則可擺脫的。大部分人會認為成家立業才是真正幸福且大部分人都這麼做了,可是身邊還是看到獨自生活也很健康幸福的人。你可以另類,隻要你能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