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兩日在組裡看了些對于重塑的評價,有些話想說,所以開個帖子記錄下并且回應一些組内很普遍的看法。

首先,我看到組内對于重塑的評價大多集中在于華東的“裝逼”令人不适。有人說“2020年了還拿全英文演唱當回事”“背對着觀衆演出沒意義”“演出中一句話不說是裝逼,不尊重粉絲”。還有很多人對于重塑的音樂本身有很多質疑,說《 PIGS IN THE RIVER》是抄襲 Nick Cave 的《Red Right Hand》。我想用這個帖子來回應一下上述問題。

1.華東所說的的“全英文演唱、背對觀衆、沉默演出”是裝逼沒意義的嗎?

我認為不是。可能華東的表達方式的确會令人感到不适,但是我想說,這些并不是沒意義或者就意味着裝逼。

華東所說的這些其實是指的“表演形式”。如大家可以看到的,目前的音樂表演并不僅僅是在音樂單個層面的東西。特别是這類以“觀衆喜愛與否”為唯一标準的演出,舞台效果是一定要有的。隻要涉及到舞台效果,這便是一個演出整體的事情——燈光舞美以及樂隊的整體戲劇表現,都是很重要的環節。國内的确,類似的不多,二手玫瑰、華晨宇的現場基本現在在走這條路(僅舉例子)。

另外,對于為什麼選擇用英語華東也在采訪中回應過:

英語是一門十分适合歌唱的語言搜狐文化:你是學德語的,那為什麼選擇用英語來唱歌?華東:因為德語相對于英語來說并不是一個适合歌唱的語言,所以用它唱歌有些奇怪。首先它的語法結構非常複雜,而且要求也更加嚴謹,你的主語、謂語、賓語必須這麼放,一個介詞後面必須得接它的第幾格,都是有一個比較嚴苛的規範的。另外最重要的,還是因為我聽的音樂基本都是英文的,所以我希望我唱出來的歌,能夠跟我喜歡的那些英文樂隊聽上去一樣。其實2003年、2004年剛開始組建重塑的時候,我們有五六首歌漢語歌,但後來我發現自己唱的很差,總是不能融入到音樂裡面去。當然這肯定是我能力上面的問題,再加上漢語有四聲,每一個字都有一個發音,對我來說很難把它拆開去唱,而英語一個單詞可能三、四個音節,拆開唱就簡單多了,所以我後來就選擇用英語去唱了。搜狐文化:很多人做demo的時候用假英語來唱,做完以後再填詞,他們在處理韻律、節奏時确實很苦惱。中文在演唱的時候其實也有這方面的問題。華東:對,其實是挺難的。所以我非常佩服那些能把漢語真正唱好的中國歌手,雖然可能隻有少數的一兩個,但我确實挺佩服他們的。比如左小祖咒,我覺得他的很多歌在安排音節、發聲方式,以及旋律和歌詞搭配方面我都覺得非常好。搜狐文化:是哪些?華東:比如《苦鬼》我覺得他唱的就非常好,還有他和陳升唱的《愛情的槍》,我覺得歌詞寫的也好,旋律的搭配也非常聰明,而且聽上去并沒有被漢語語言的獨特性所限制住,不過目前我想到的也隻有左小祖咒。

所以華東所說的“全英文演唱、背對觀衆、沉默演出”以及重塑在節目裡表現的态度,“華東的肢體結尾謝禮,劉敏的神态”都是音樂表演中的“形式”,這些形式可能會幫助樂隊更契合得表現出他們想表達的内容。除此之外,二十世紀文學理論認為在藝術表達中“形式就是内容”。所以從這一層面看,華東所說的“全英文演唱、背對觀衆、沉默演出”并不僅僅意味着裝逼,而是舞台表現的一部分。

“重塑是第一個這樣做的樂隊”這個也很重要,因為在一片土地上最早開始運用這種概念,并且選擇出自己的形式去做出來,是具有開創性的,也是具有引領性的。從另一個層面來說,這些形式,也是重塑作為搖滾樂隊的特色。另外有自己獨特特色的樂隊/音樂人很多,比如:崔健的紅布蒙眼,窦唯的西裝搖滾,梁龍的口紅......

2.《 PIGS IN THE RIVER》是抄襲 Nick Cave 的《Red Right Hand》嗎?關于這個問題我借用别的回答來說: 攝影藝術抄襲最高賠款多少錢?! 雖然這個視頻介紹的是攝影,但是我認為對于藝術方面界定抄襲與否是通用的。下面是這個視頻觀點的總結:

觀點一:挪用藝術,直接拿過來使用,可以用來體現自己的意志。如: 帶胡須的蒙娜麗莎 -杜尚, 草地上的午餐-馬奈, 尖叫的教皇-培根 。 對藝術家來說,挪用,可以體現了自己的思考,在這一層面上說,不構成抄襲。觀點二:作品得看個人闡述理念的區别,如果切入角度不同,看法會截然不同。相似有可能是巧合。模仿前人的作品,進而表達自己希望表達的内容是進步。 如果是作品應用于商業領域,可能有糾紛。 觀點三:抄襲是法律問題,在藝術領域不存在。誰說都不算,法院說的算。

另外看看當事人怎麼看待抄襲問題:Nick Cave自己是怎麼看待歌曲抄襲的?

Warren是Nick Cave的長期合作者,是他寫了《Palaces of Montezuma》的曲子。 Nick Cave問得很直接,“《Palaces of Montezuma》是不是你從Rising Signs那偷來的?” 結果Warren回,“X!當然不是!我是從Laughing Clowns那偷的。” 接下來,在這封給歌迷的回信裡,Nick Cave說了自己的觀點。 大概意思是:他認為音樂人都是站在彼此的肩膀上,從别人的歌裡獲取靈感不是壞事情,當代音樂就是從這兒抓一點,從那兒抓一點。“偷”是必要的,但你要把偷來的東西變得更好,以使得别人也想來偷你的。如果你“偷”來一個靈感卻搞砸了,你沒有尊重你偷來的東西,沒有讓它更好的話,那你終究會付出代價,你的天賦是會離你而去的。

另外一個是華東自己回複:獨家|重塑雕像的權利:最後一個搖滾明星已經死了

華東:你剛剛說的一句話,也是我有幾次采訪的時候都會說的, 我們永遠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也正是因為我們站在了他們的肩膀上,我們能夠看到比他們看的更遠。當然,從我們第一張專輯出來,有些人就說我們模仿Bauhaus也好,模仿Joy Division也好,我一點都不否認,甚至到今天為止,我們新唱片裡還有這首歌,我覺得完全不是一個問題。搜狐文化:現在模仿倒是一個好事。華東:對,如果把搖滾樂比作一種文化,這個東西更多的是一種傳承。搜狐文化:像一個語境和一個系統。華東:對,我們在一個系統裡面,比如說Peter Murphy, Bauhaus是我的老師,你教給我這些東西,在我以後的生活當中我肯定不可避免的會把你傳達給我的信息給表達出來。但是你是用你的方式表達,我是用我的方式在表達,也許我們表達是同一種風格,同一種氣質,但我們是完全不同的兩種人,我們表達出來一定會有差别。哪怕這些差别有時候會很微妙,但我覺得這也正是它最迷人的地方。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香港八十年代有一個叫做Virus的樂隊,他們号稱香港的Bauhaus,他們既有粵語歌又有英語歌,但正是它唱粵語的那些歌讓我覺得非常好玩,非常有意思。他們音樂的所有表達方式跟Bauhaus 幾乎一模一樣,但是我仍然覺得這個樂隊非常的優秀。

更深一步的關于創作層面的理解請移步: https://www.douban.com/note/772231995/

除此之外,關于這首歌《 PIGS IN THE RIVER》是不是真就寫的就是“豬掉進了河裡”。不是,專輯的信息介紹很清晰:

《PIGS IN THE RIVER》的封面采取了暧昧又略帶性感的粉色為主體,華東表示這指代着肉色,雖然我想那些漂在黃浦江上的豬們恐怕膚色不會這麼健康。而對于那些困于暴雨死于“天災”的人們來說,無論豬是飛在天上還是漂在水中,都已不再有任何意義。如同歌詞所言:“I really don't care which side you're raising for. I wanna wait for the train to come.”我們也許都在等着那輛火車的到來,而那将帶來什麼呢?

另外在一個采訪中華東說到:

他所說的「影響」,是樂隊「關心社會」的面向。從第一張EP至今,重塑一直愛在歌中編寫曖昧的符碼──小男孩因為「knew the truth about that June」而身陷囹圄(〈Boys in cage〉);若不「hang the police」人們全會被殺(〈TV Show (hang the police)〉);以至最新釋出的單曲〈Pigs in the river〉,「也是因為兩件社會事件,讓我想寫這首歌」。2012年7月,北京遭遇61年來最強暴雨及水災,市中心一條橋下,積水極深,淹死了一個平民。華東覺得非常荒誕,「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中國首都,市中心,居然有人在路上被淹死了」。及至2013年3月,上海松江出現數千隻死豬漂浮。「兩件事非常戲劇化,像是黑色幽默的電影」,他在網站上寫:對於那些困於暴雨死於「天災」的人們來說,無論豬是飛在天上還是漂在水中,都已不再有任何意義。

其實說出“華東就寫了豬掉河裡翻譯成英語就高級了?”這個問題的豆友,說明一件事情。

這位豆友認為A是A,B是B,AB是AB。這事是直觀的的感受體驗,不能說有錯吧,但是确實不是表達者想說的内容。如果在初中,這算沒理解出作者背後的寓意。但是事實上,很多藝術作品是有其内在的蘊含的,特别是審查較為嚴格的國度裡,這事叫隐喻。如果單就看這詞,那确實是豬掉水裡。所以從這個層面來說,藝術作品的欣賞是需要門檻的,這就是為什麼很多好的藝術作品會被認為是”難以理解“,他們的評價是”褒貶不一“的。比如左小祖咒的歌,二手玫瑰的表演形式。

3.重塑雕像的權利,立場歪嗎?

組内看到很多言論,對重塑立場歪不歪很在意。我想同關心重塑雕像的權利“立場”歪不歪的豆友說:我個人認為所謂去政治化的生活是虛假的,沒有人能脫離政治生活,單是這篇文章違禁詞我都需要查七八遍才能發出來,很能說明問題。對于藝術從業者這更凸顯。就拿國内第一批搞搖滾樂的人來說,沒有一個是不政治的。

《樂隊的夏天》請來的樂隊很多早期都是非常政治,包括刺猬。這事就是日常,不僅是新聞聯播裡或是報紙上的,是你是我是柴米油鹽是晚上七點兩刻的新聞聯播,也是早上菜市場四十一斤的豬肉。誰都逃不了,誰都得生活在其中。而且非常時期,我想大家目前能感受到更多身處政治生活的切身體驗,無需我再說。另外,09年環球時報就曾公開轉述過"搖滾樂與政治關系"的類似問題: https://oversea.huanqiu.com/article/9CaKrnJmwS6 。如果今天的讨論氛圍發生大變化,那麼各位請細想,這是為什麼。其實關于搖滾樂與政治關系這個問題華東也回答過。

耐人尋味的歌詞,以及壓抑張狂的曲風,讓不少人為重塑套上「政治」的帽子,但華東糾正道,「我們並不是有政治的樂隊,也不太喜歡把政治拉出來說。」甚麼是政治?「政治是和生活連繫在一起的」,他舉例,剛搬到北京時,天藍空氣好,但現在霧霾嚴重得讓他跑不了步,「這一切有政治在裡面,但說到底,我關心的不是政治方面,而是跟我的生活有關係的這個方面」。他再補充,「樂隊是比較關注社會上的這些東西,而不是意義上所謂的政治」。「政治」、「社會」、「生活」,說穿了隻是名詞一個,重要的是,聽者消化歌曲後,如何作出自己的詮譯。華東說,把寫好的歌曲發表後,就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聽眾,「每人都有各自想法,不論想法是甚麼,都是對的」。

3.其他

我寫這些的初衷,是為了給大家提供更多的看待音樂表演或是藝術抄襲方面的觀點,無意與大家争論,如果有其他的觀點或者看法希望大家可以在評論區友善發言。如果我行文中有什麼知識性的錯誤,或者引用不當,希望各位指出,我盡快修改。

對于我個人來說,我是喜歡重塑的音樂的,我也喜歡重塑的音樂表現形式。這在國内不常見,我們應該報以理解的态度去接受它。如果不喜歡也沒必要輾轉七八個帖子罵個沒完,這不體面也不成熟。我們都不是衛道士,沒人是盡善盡美的,别人的瑕疵可能在别人眼裡正是區别他人的獨特。

最後,希望大家能夠容得下不同的觀點,不一樣的看法,平等友善進行交流,而不是選擇拉踩辱罵,放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