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7歲,最近我發現,我以為能伴随終身的中二病好像要離我而去了。

第一次覺得自己有些不合時宜的中二的時候,是在畢業工作的第一年,那時候我全身像是打了雞血,對生活充滿了不切實際的幻想。

我覺得自己是與衆不同的,芸芸衆生皆凡塵,唯有我在顯光明,世界因我而存在。如今想來,之所以會這樣想,大概是自卑吧。我出生平凡,啥特長沒有,畸形的自卑悄無聲息間演化成了莫名其妙的自大,既然現實生活中我是如此的渺小,那至少在我的心中,我是天選之子,萬王之王。

當時面試,領導問我期望年薪十萬以上是怎麼考慮的時候,我回答說,我當然會成長為一個值得這個價錢的人才。

我當然會成才,會成功,會富有,會收獲愛情,會幸福一生,這是天經地義的。

隻是現在我的月薪離當時的夢想仍然差的好遠。

《遊戲人生 零》中的主角裡克和我有些類似,當然,隻是一點點,如果和我相似度過高,恐怕也當不了主角了。

裡克生活在異世界,那裡遍布着魔法,精靈,神靈和各路妖魔鬼怪。和傳統的故事不同,人類種在那個世界不會魔法,壽命短暫,武力衰弱,甚至人口都少的可憐,連配角都算不上。

那個世界的主旋律隻有戰争,各個強大的種族運用魔法将世界搞的天翻地覆,人類混在其中隻能苟延殘喘,勉強度日。

想象一下,大概就是螞蟻和人類在同一個舞台競技吧。人類的敵人當然不會是螞蟻,但螞蟻的命運卻從沒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在技術能破譯螞蟻的思想世界前,我們暫且不論螞蟻是否會破口大罵人類的暴虐。但作為智慧生命,人類種被戰争所裹挾,無安全無自由無尊嚴,為了種族的延續而無休無止的犧牲個體的生命,這是無法忍受的。

作為人類領袖,裡克的痛苦尤甚。想要生存就需要犧牲,同生共死固然可貴,可在大義之下,個體應當為集體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為了大義慷慨就義或許并不是什麼難事,難的是下令讓别人去死的人。

裡克扪心自問,若是為了拯救一千零一個人而犧牲掉九百九十九個人,那這樣的犧牲還有意義嗎?

沒有人覺得裡克哪裡做錯了,大家都很擁戴這位領袖。除了裡克自己。

每個成年人都會有自己的掙紮吧,學生時代的女孩,漸行漸遠漸無書的兄弟,甚至是因為加班漏掉的球賽,因為失誤輸掉的遊戲。

有些東西我們從來都沒想過接受,隻不過生活也同樣固執,他隻給你一個選項。大部分人在掙紮中會迷失,再麻木,以為這就是生活。

去年年底我的老姑夫因病去世,我因為在外地出差沒能參加他的葬禮;今年我的爺爺直腸癌住院,家裡人怕我擔心,做完手術才告訴我真相,并讓我好好工作,不要挂念。

其實我也可以回去的,可是回去又能怎麼樣呢?能讓老姑夫起死回生嗎?能讓我爺爺瞬間病愈嗎?

但前年我的朋友結婚,我也乘車跨山海,星夜趕去,隻為在現場見證親愛的朋友的人生一刻。

當一個人開始考慮利弊時,他也就不再是曾經的他了。

裡克的情況恰恰相反,在戰争的熏陶下他早已經變得成熟勇敢,殺伐果斷。裡克的生活就是不斷的權衡利弊,天平的一頭是生存,另一頭是為了生存而永無休止的犧牲。

裡克到底是個英雄好漢,在掙紮中,他決定再也不要犧牲任何人了,他要終止戰争。

說起戰争的起源,其實是各個種族互相不服,争着想做至高神。

裡克的想法很簡單,武力不行,智商來湊,衆所周知,傲慢是所有智慧物種的天敵,能力越大,就一定越拽,外星人也不例外。

裡克和他的小夥伴們決定讓這些拽的不行的物種們決一死戰,他好火中取栗,成為至高神,終結戰争。

出發前,裡克和他的小夥伴們開了個會,大意如下:強敵不可力敵,隻能智取,讓我們蕩起雙槳,用中二戰勝世界!

故事的結局不算是個happy ending,裡克和他的小姑娘成功了,戰争終于結束,新的世界不允許任何戰争存在;但裡克和他的小姑娘都死了,為了夢想,他們大概死得其所。

裡克在死的時候是笑着的,我猜一半是因為夢想成真,另一半是因為他可以去陪着他的姑娘了。

裡克的姑娘叫休比,是個全身心為了裡克的理想而存在的機械種,是那種典型的女人,為了成就所愛之人而願意奉獻自己的一切。

在裡克的世界,光是活下去就已經如此的艱難,休比是他世界裡的一束光,照亮了他的全世界。

裡克帶着他的中二完成了自己使命,光榮的離開了。而我和自己的中二卻漸行漸遠,終究會說再見。

隻是希望那天不會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