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看了快一半的時候,朋友靠過來跟我說,“這個電影好慢熱啊”,我心想是啊,真的很慢熱,看到這還沒有什麼“刺激點”。

現在我打開豆瓣準備寫影評,回想了一下又覺得不是,那種感覺很詭異,幾乎沒有代入感,更像是看了将近一個小時的前情提要——故事密度在線,然後呢?

之前在《南方周末》上看到過一篇文章,上面提出了一個“抽象階梯”的概念,是說:在故事寫作中,所有的句子都處在價值階梯上,高高低低,句子描述的事物越具體,則位置越高,句子表達的含義越抽象,則位置越低。

比如說下面三個句子:

孩子們糾纏不休,霍·阿·布恩蒂亞隻得付了三十裡亞爾,帶着他們走進帳篷,那兒有個剃光了腦袋的巨人,渾身是毛,鼻孔裡穿了個銅環,腳跺上拴了條沉重的鐵鍊,守着一隻海盜用的箱子,巨人揭開蓋子,箱子裡就冒出一股刺骨的寒氣。箱子墜隻有一大塊透明的東西,這玩意兒中間有無數白色的細針,傍晚的霞光照到這些細針,細針上面就現出了許多五顔六色的星星。(場景)

“多年以後,奧雷連諾上校站在行刑隊面前,準會想起父親帶他去參觀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概述)

羊皮紙手稿所記載的一切将永遠不會重現,遭受百年孤獨的家族,往定不會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現了。(主題)

顯然,如果按照抽象階梯理論,這三個句子是不斷向上爬的。讀者偏愛抽象階梯下面的東西,具體的場景、動作、表情、細節,做為寫作者,或者說講故事的人,要做的事就是寫大量的場景——來凸顯主題。

說到底,電影也是這麼個過程。(起碼,商業片是吧?)

我們的姜子牙同學就非常叛逆了,全篇充斥着抽象階梯中間的内容——既不抽象,也不具體。嘴裡一邊念叨着一人呀,天下呀,什麼什麼的,一邊做的事又缺少細節和表現力——說起這個,彩蛋部分堪稱典範,短短幾十秒,甚至連台詞都沒有,就把姜子牙的形象描繪地非常生動,觀衆笑得也很開心。

上面幾個例句的貢獻者馬爾克斯說過,寫小說最難的就是開頭,一旦開頭部分完成了,筆下的人物就會自己拽着情節向下發展了。他說的若對,那本片裡的人物就不能叫人物,充其量算作編劇的提線木偶,隻會擺poss和凹造型。

所有設定都是要用到之前一秒才生硬地解說出來,最重要的人物動機等到人家申公豹都退場了才應付事兒似的交代一下,情節套路話,人物臉譜化,轉折之前沒有任何鋪墊,沒有任何叙事技巧和潤滑可言,整場電影觀衆就是被強行“告訴”劇情進展——诶這個人哪來的?哦這個事是這樣,哦這會兒又是這樣了?這段…行吧你們随意…

預期沒被調動起來,自然也就不存在高潮。

打個比方呢,就像是參加一場完全陌生的婚禮,新郎新娘親友團你一概不認識,任憑他倆怎麼交杯酒,司儀多熱情專業,講述的愛情故事有多動人,你也哭不出來呀。流程自顧自地咔咔往下走,你也跟着鼓掌,結束後别人讓你說說感想,你撓了半天頭最後也隻能說:新娘子真好看!

于是就有了這篇影評的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