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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一部年代久遠的電影。盡管它是一部黑白電影,可就算放在今天來看,它也能稱得上完美。

它就是被多個國家翻拍了無數次的影史名作——《十二怒漢》。


一位在貧民窟長大的18歲少年因為涉嫌殺死自己的父親被告上法庭。證人是住在對面的女人和樓下的跛腳老人,幾乎所有的證據都證明少年就是兇手。

庭審進行到了最後一個環節——陪審團判決。

當時的制度是這樣的:法庭随機選出12個人組成陪審團,将由他們進行最後一次讨論。無論結果如何,隻有當這12個人意見一緻時才能進行最終判決。

當天下午天氣非常熱,12名陪審員擠在一個隻有一台壞掉的風扇的小屋子裡。大家本以為可以早點結束,卻沒想到在一輪舉手表決後出了岔子。唯一沒有舉手的8号陪審員遭到了其他11人的冷嘲熱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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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在貧民窟長大,是個不良少年,父親經常毆打他;他買了一把折疊刀,和殺死父親的刀一模一樣;樓下的老人和住街對面的女人出庭作證,指認他持刀殺人;他說在看電影,卻連影片和演員名字都說不出來。證人指認,兇器呈堂。人證物證全部指向了被告,這個案子還有什麼争議呢?更何況那把折疊刀很獨特、很少見,店裡僅此一把。

可當8号陪審員拿出一把一模一樣的刀時,其他11人都沉默了。接下來,8号陪審員根據電車經過的時間和跛腳老人走到門口所需要的時間發現了老人證言中的漏洞。慢慢地,贊成無罪的人逐漸多了起來。之後的每一輪表決,出現了戲劇性的改變:從11:1到9:3、再到8:4、6:6、3:9、1:11。最後,12位陪審員的意見達成一緻:無罪!


01

《十二怒漢》是一部沒有真相的電影,12位陪審員做出了和法庭完全相反的判決,關于被告最終有罪與否,影片并沒有交代。因為這也确實不是影片的主題。《十二怒漢》不是一部推理懸疑片,它要交代的東西,比一部簡單的懸疑片要宏大得多。它關乎法律,關乎生命,關乎人性。

法律是維持社會最基本秩序的武器,它的目的是懲罰犯罪,而不是“甯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的極端懲罰。疑罪從無,是冰冷的法律中最具溫暖的一部分。法律沒有權利把任何一個可能無罪的嫌疑人扣上有罪的帽子。


02

影片中,12位陪審員走進封閉、悶熱的會議室,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也許沒意識到,在這個屋子裡,他們決定的是一個18歲少年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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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陪審員由于對兒子的不滿而堅持認為被告有罪;7号陪審員要趕去看晚上的球賽而急于統一大家的意見;10号陪審員鄙視貧民窟出身的人而斷定男孩有罪;作證的跛腳老人一生碌碌無為,為了法庭上的存在感而誇大其詞做出了不誠實的證明。

他們有人帶着個人情緒和對貧民窟的偏見進行讨論,斷定出身貧民窟并且從小接受棍棒教育的男孩殺死自己的父親是極有可能的事情;有人出于私心想趕快結束讨論而偏向多數人的一方。


03

偏見總是遮蔽真相,人心中的成見是一座大山,探索事實的過程就是消除成見,是不帶任何個人感情色彩的、理性的判斷。陪審員的職責不是把壞人送進刑場,而是盡量避免好人蒙受冤屈。陪審團的讨論,應該尊重事實,利用現有的證據盡量還原真相,畢竟陪審團判決是一個百口莫辯的好人最後能抓住的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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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對于惡有着本能的憤怒,我們急于把惡關進法律的牢籠而丢失了理性。人雲亦雲而後是憤怒,正因為我們對惡的憤怒如此本能而惡的後果又不可逆轉,所以對于惡是否真惡的判斷和審視才彌足珍貴。


04

在這部影片中,從1:11到12:0,每個人都經曆了巨大的碰撞和颠覆。驚訝,不滿,指責,争吵……12個毫無關系的人産生摩擦、互相配合,他們挖空心思的分析隻是為了一個很可能有罪的男孩。到影片最後,12位陪審員離席,一切歸于平靜。他們好像隻做了一件小事,卻又好像做了一件壓制本能、邁向文明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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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屋子,一張長桌,十二個人。表達的不僅僅是對一個男孩的拯救,它背後的邏輯是對事實、對每一條生命無差别的尊重和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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