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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發自簡書App


昨晚重溫了高中看過的一部愛情片《志明與春嬌》,有兩部,第二部叫《春嬌與志明》,好吧,其實我從來就沒分清楚過。

那時候是讀書時候看的,純粹就是上課無聊打發時間,一百多分鐘的電影,兩節數學課加課間搞定,看過就忘了。當時就是沒看明白,哦,就是香港的一男一女,抽根煙就在一起看看,沒了。也沒怎麼在意,不是當時流行的青春片,不是校園,沒有堕胎,沒有哭天喊地的生離死别,沒有小鮮肉,看!什!麼!雖然楊千嬅和餘文樂顔值也蠻在線的,但是以前我真沒提起興趣來,甚至覺得男女主角的名字也太土了,張志明,餘春嬌,爛大街了。故事情節也沒什麼跌宕起伏的,全程無淚點。

隔了兩三年,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一張電影截圖,春嬌對志明說:”張志明,我真的比你大!“張志明走到她面前把手放在她頭上說:“可是我真的比你高啊。”瞬間淚奔。

可能會有人問,有什麼好淚奔的呢,這句話甚至連情話都算不上吧。一開始我也這麼覺得,直到後來讀了大學,談過了戀愛,明白了春嬌說她和家豪,在一起五年這麼長時間也沒有誰說過要結婚,可是要重新習慣一個人很累的。所以才覺得張志明這句話有多難得。春嬌覺得,我比你大啊,這就是橫在我們中間無法跨越的溝壑,所以後來所有的小心翼翼,所有的算了吧,夠歸根于“我比他大,所以我們不合适,做什麼都不合适啊。”

我們也會有這種感覺,他家境比我好,我會不會配不上他,所以做什麼都要思前想後,不能讓别人覺得我配不上他。他長得太帥了,喜歡他的女生也太多了,我沒這麼漂亮他和我在一起會不會不自在?導緻了後來的不溝通,不自信,猜疑,斷送了一段感情。

張志明用實際行動告訴春嬌,我不在意啊,你比我大又如何,我比你高啊,我還是可以保護你,别人看不出來你比我大。

也許我們一生尋尋覓覓兜兜轉轉想要找的人也是這樣吧,感情這東西本身就和時間無關,而是兩個人相處有沒有默契。志明和春嬌認識一個星期,陪她去過朋友的生日聚會,然後搞得春嬌和她男朋友分手,還去了酒店。這一切可能是快了點吧,但又顯得這麼自然。有默契的發短信就可以知道對方心情不好,出來走走抽根煙,不用約定就能知道那個人在哪個巷口抽煙。甚至,去酒店春嬌哮喘發作,又不想耽誤這良辰美景讓志明去洗澡,志明抱着她說:“有些事沒有必要一晚上做完的,我們又不趕時間。”

以前看不明白,為什麼聽到這句話的春嬌那麼開心那麼幸福,後來才明白,對啊,我們當然不趕時間,我們還有長長的一生可以做很多想做的事,何必急在這一時。這可能也算是個變相的承諾吧。

女人就是這麼奇怪,可能你的一句話,一個小動作就可以認定你,當然,也可以對你死心。看完之後我的感受是,張志明并不算是很優秀的男人,他會抽煙會泡吧,會和在酒吧認識的陌生女孩做愛,可是他真誠。喜歡就是喜歡,不爽就是不爽,心裡怎麼想就怎麼做咯。耿直的他可能隻有發給春嬌的那一堆亂碼是極少數的不耿直的試探。

誰都有猶猶豫豫的時候,不知道是喜歡還是好感,不知道那個他是不是剛好喜歡我,不要着急,我們又不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