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南京城發生了一件大事。
朝廷特封的兩江總督即将上任!
南京城頓時熱鬧非凡,街道兩旁擠滿了歡呼雀躍的普通民衆。傳說這位大人是一個愛民如子的好官,在朝堂之上據理力争,為他們免除了三年的賦稅,讓飽受戰火之痛的南京城休養生息。
準備上任的總督向演兵場那張代表權力的椅子緩緩走去。行至中途,突然有一人拿刀沖出,與總督搏鬥數回合,無果之際,總督背後傳來數聲槍響,總督亡。
堪稱封疆大吏的兩江總督,居然在上任之時在防守嚴密的總督府被刺身亡!
這就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馬案。
導演陳可辛以“刺馬案”為原型,經過藝術加工創作出電影《投名狀》。《投名狀》獲得了第二十七屆金像獎最佳男主、最佳導演、最佳影片的等八個大獎,因為陳可辛以一種獨特的角度重新解讀了任何時代我們每個人都逃避不開的“投名狀”。
兄弟之間的投名狀:共同犯罪,共同沉淪。
兄弟結義,各殺一人。斷絕後路,以示忠誠。從此,兄弟的命是命,其他人皆可殺。納投名狀,死生相托,吉兇相救。福禍相依,患難相扶。外人亂我兄弟者,必殺之。兄弟亂我兄弟者,必殺之。
天地作證,山河為盟,有違此誓,天地誅之。
這是投名狀的第一次出場。
從戰争中逃生的龐青雲遇到了土匪趙二虎和他的兄弟姜武陽,龐青雲納投名狀,三人結為異姓兄弟。這是他們三人宣誓詞。
後來,龐青雲告訴姜武陽,他其實并不相信投名狀。
共同沉淪,方為兄弟。這就是投名狀的字面意思。
共同殺人犯罪是一種方式,這樣做的目的在于把所有人綁在了一條船上。江湖中的草莽性情直爽,幾個人共同犯下罪孽。榮辱與共,沒有退路,隻能做兄弟。這是一種無形的契約,共同犯罪使幾個人之間産生了某種聯系。
手上都有人命,誰也不能背叛誰,親密無間。
這裡的投名狀更像一種江湖上約定俗成的誓言,看上去牢不可破,有時候卻脆弱的如同一張白紙。
投名狀的規矩并不是趙二虎和姜武陽獨創,在《水浒傳》第十一回“朱貴水亭施号箭 林沖雪夜上梁山”中,王倫就讓林沖納交投名狀。
朱貴笑道:“教頭你錯了。但凡好漢入夥,須要納投名狀,是叫你下山去殺得一個人,将頭繳納,此即謂之投名狀。”
在大文豪雨果的小說《巴黎聖母院》中,窮詩人無意間闖入了流浪漢們的“地下王國”。那些流浪漢們對他的懲罰是:要麼成為他們中的一員,要麼死。
這兩處情節雖然環境背景各不相同,但其中思想卻大同小異。林沖的下山殺人和詩人成為流浪漢中一員,其實都包含了“投名狀”的意思。
無罪不兄弟,這是投名狀的第一層意思。
官場的投名狀:一将萬骨枯,十日攻舒城
你們有多少人?八百。
在給我八百,十五日之内,我攻下舒城。軍中無戲言?
十日,十日攻下舒城!不要軍饷,攻下城,一半的東西歸我們。
龐青雲帶領的軍隊全軍覆沒,就隻有他一人活着回來。這對任何一個将領來說,都是一種莫大的侮辱。更重要的是,如此大的戰争過失,無論出于什麼原因,都很難向他的直屬上司——軍機處三老交代。
所以,龐青雲選擇了拿八百條人命去賭。而舒城,就是他給軍機處的投名狀。
龐青雲賭赢了。
你記住,在戰場上隻能有一個頭。
兵不厭詐,這就是戰争。
這場用生命換來的勝利成為了龐青雲在官場拾階而上的基石,從死人堆爬出來的龐青雲深知戰場的殘酷,但他卻低估了官場,低估了政治。
戰國時期,秦國大将王翦率領六十萬大軍出征。出發之前,像秦王多次索要錢财土地以自污。用此舉顯示自己并無二心。到了漢朝,為劉邦穩固後方的蕭何相國也被人勸告,如果一味清高自诩,難免招人猜忌。
像蕭何、王翦這樣混迹官場的老江湖們知道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所以才能獲得長久。他們的貪财好物就是故意給皇帝的把柄,自納“投名狀”,顯示他們有罪,不必懷疑。
水至清則無魚,這也是投名狀。
龐青雲的悲劇:生于投名狀,死于投名狀
你還很年輕,未來君臣相伴的路會很長。
龐大人不屬于朝廷的任何派系,才得太後的垂青。
龐青雲是個人才,可不懂為官之道。南京是重鎮,太後怎會依仗一個外人?
從舒城開始,攻蘇州,取南京。一步一步,從當年全軍覆沒的敗軍之将,終于成為了可以獨當一面的封疆大吏。
但是,終究還是沒能走到河對岸去。
龐青雲為了朝廷不得已殺了自己的兄弟趙二虎,違背了當時立下投名狀的誓言。他自覺能力出衆,不依靠任何派系,又自命清高,為民請命免除了三年賦稅。兄弟之間的投名狀和官場上的投名狀都沒有遵守,龐青雲的死幾乎是一種必然。
龐青雲和趙二虎是本質不同的兩個人。龐青雲漠視生命,注重結果,為了勝利,可以犧牲任何人。趙二虎重情重義,即使在死亡前的最後一刻,依然呼喊着大哥,關心着大哥的安危。
姜武陽是一個孩子,從小在土匪窩中長大的他并沒有明顯的道德觀念,趙二虎和龐青雲救了他的性命,他便一輩子隻為了他二人而活,兄弟沖突,他認死理。蘇州殺人,他認為大哥是對的。趙二虎死了,他就全力刺殺龐青雲,守護當初的誓言,守護當初的投名狀。
一百八人,人無同面,面面峥嵘。
一百八人,人和一心,心心皎潔。
樂必同樂,生不同生,死必同死。
既列名天上,無贻笑于人間。
總結:投名狀的現實意義
龐青雲出賣了兄弟,并不能說明他很壞。隻是經曆了戰争中深刻的絕望,在大雨中跪拜官僚的郁積,所以他想做一個手握權利的大官,這樣才能實現他的政治理想。最終成于投名狀,敗于投名狀,似乎也是一種諷刺。
投名狀是一種誓言,你可以不相信,但絕不投名能低估投名狀帶來的力量。龐青雲不相信投名狀,他隻相信基本的利益供求,事實證明,簡單的利益供求更不可靠。今天你和他因為利益相連,明天他也會因為利益而背叛,這不過是一種狡猾的爾虞我詐罷了。
投名狀的現實意義在于,兩個不同性格、不同階層的人要想成為兄弟,就要拿得出讓大家信服的保證出來。而要在這五光十色的社會大染缸内如魚得水,像屈原那樣“舉世皆醉我獨醒”的清高很明顯格格不入。
要成兄弟,共同犯罪。利益最大,死生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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