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戰、平權、自由派、左派、政治傾軋、60年代民權運動...指桑罵槐、借古諷今...大抵來看,這些元素都已極高的濃度被安排在了這部電影中。

同樣,粗看本片,觀衆也會很快獲得“經典美式律政”、“犀利庭審辯論”’、“人性光輝”、“正義最終獲勝”等感受。

然而細想起來,當我們不去探讨導演編劇的理想,演員人物的刻畫,奧斯卡的獲獎前景...筆者認為整部影片對普通美國民衆來說,根本上是一份來自好萊塢的警告。

對西方世界來講,“自由”、“民主”、“人權”大抵是非常普遍的真理。但是這些高高在上的概念必須要通過一些途徑讓民衆切身的體會到。在這種情況下,普通西方世界民衆大概能說出的切身例子不外乎于“選舉權”、“權利保障”、“司法公正”等。特别對于美國人來講,對法律和司法體系的信任、尊重和敬畏是甚至早于美國獨立便存在并流傳至今的傳統。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能夠看到很多精彩的美式律政電視、電影作品的原因。

然而在本片從一開始就在告訴觀衆,對不起,你将看到的法庭既不是《波士頓律政》中的法庭,也不會是《法律與秩序》中的法庭。在這部電影中,上到華府的司法部,下到芝城的聯邦法庭都在不遺餘力地為行政系統服務;三權分立原則之下的司法獨立已經蕩然無存。怎麼樣,是不是與今時今日有些相似?那好,當美國的司法系統徹底淪為行政系統鷹犬的時候會發生什麼呢?

1. 你的陪審團是與世隔絕的。也就是說,他們的信息來源是被限定在法庭之内,可以被“引導”的。好,你可能會想,或許總會有一兩位”良心發現“傾向于被告的吧,對不起,片中控方(美國檢察系統)可以直接設法把他們踢出陪審團。

2. 審判完全可以在你的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開始。片中在此方面使用了黑人被告作為例子,但是不需要什麼大智慧,你也會想到,遭到如此不公待遇的人不一定就是因為膚色,也可能在新時代因為任何其他原因(信仰、觀點...)。

3. 就算你有了律師,無論他們如何技藝高超,你能抵抗過來自控方和法官不間斷的”抗議——抗議有效“嗎?

4. 你認為你找到了關鍵證人,可這個證人就能出庭嗎?片中此處使用的例子是前任的總檢察長。現司法部抗議的理由自然是前政府官員作證有洩密危險。怎麼樣,和去年年底的大戲異曲同工吧。本片借辯方律師之口直接告訴你:如果此論成立,任何美國政府人員均可以此拒絕出庭作證。同樣不需要什麼大智慧,那麼你會不會産生這樣一種擔憂,先是不出庭作證,下一步是不是就算連被起訴也不可能了呢?

5. 好,你的證人最終被允許出庭作證了,沒問題,我可以讓陪審團暫時回避...

總而言之,片中的這場審判是一場不折不扣的Show,審判的目的從一開始就是殺雞儆猴,所有的客觀條件都是要讓被告被判有罪。在司法界被作為最根本原則的”無罪推定“原則被直接扔進垃圾桶。

從這些方面來看,本片選題的深層含義是極具殺傷力的。Netflix不再去機械地宣傳自由派觀點或是平權/民權議題,而是選擇了司法體系,這個至少目前在美國還是跨派别、跨黨派觀點一緻的點去發出警示,告誡美國民衆,如果你不想讓這個根本”信仰“,這個真的可以用”燈塔“來做比喻的美國之光被毀于一旦,那麼兩周之後你要如何去做便顯而易見了。

筆者認為,Netflix拍攝本片的立意角度、放出的時間點對美國觀衆造成的心理沖擊要遠勝過其他的好萊塢”自由派“電影。

回到電影本身,筆者認為其他不論,飾演法官的弗蘭克·蘭格拉絕對應該奧斯卡最佳男配預定。通常來講,在好萊塢鏡頭之下的美國法庭,律師的精巧構思與唇槍舌戰都是毫無意義的重點。對于法官的描繪往往是程式化和臉譜化的。然而在本片裡,對法官的描寫絕對加強了對本片深層立意的闡釋。他從一開始就以絕對蔑視的心态認定被告有罪(特别強調與被告之一雖然同姓但無親屬關系),毫不掩飾地偏向控方(多數情況下都同意控方要求,技術性打斷辯方辯護、對更換陪審員毫無異議、要求陪審團回避當辯方關鍵證人出場。。。),歧視心态嚴重(将黑人被告捆綁堵嘴于被告席,已至控方主控都無法容忍),厚顔無恥(面對質問大言其人從未被認為過有歧視問題),業務能力堪憂(作為聯邦法官居然認為總統與總檢察長是客戶關系),毫不掩飾個人好惡對判決的影響(在被告代表最終陳述前試圖以從輕發落來誘使其深刻忏悔)。弗蘭克·蘭格拉完美地演繹了該角色,使一個偏執法官的形象深入人心,無疑極大得增強了觀衆對司法不公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