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一名貧民窟長大的 18 歲男孩被指控謀殺生父,呈堂之上的人證、物證皆對男孩不利,判決顯而易見。但最後的審判結果還是要取決于當庭 12 人組成的陪審團意見。

為了使判決客觀公正、不受幹擾,他們必須在狹窄閉塞的陪審團休息室讨論案情,商議結果,且 12 人意見必須一緻才能正式結案。

這 12 人身份、行業各不相同,有廣告商、建築師、上班族、鐘表匠、銀行家、推銷員等,對于這起案件,除了其中一位建築師表示心存疑慮外,其餘十一人根據已有的證物均覺得此案根本沒有讨論的必要:男孩确實有罪。

第一次投票表決開始,結果:11 對 1,1 人主張無罪,這表明:讨論将繼續進行。

衆人起初甚是驚訝,接着開始讨伐,紛紛質問建築師:為何主張無罪?人證、物證均已鐵證如山,何必白白浪費大家的時間耗在一件根本無需讨論的案子上?

然而,這些證據真的是鐵證如山嗎?樓下的老人确實聽見有人呼救并看見了逃跑的兇手?對面樓層的女士确實目睹了整個兇殺過程?以及那件獨一無二的兇器等。

那麼,這個案件到底該如何定論?建築師提出的疑問是否可以論證?以他一己之力是否能夠使案件逆轉?這些證人跟案件、跟兇手有何關系?

歡迎各位影迷自己去探究吧!整部電影主要場景隻有一個,且是黑白背景。但請相信我:随着劇情推進,你會越來越癡迷,甚至會不時後退回味細節,過程中你會發現:劇裡每個人的生活背景、性格特征都會推動案件的走向。這無疑是一部超經典的電影!它的名字就是《十二怒漢》,強烈推薦大家看 1957 年美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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