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渲染受害者家庭了,無罪結論好像博同情得來的。。。 1.主線QJ案例不能說是典型,實屬于極端了。如果說是正常的入室暴力犯罪,丈夫情緒失控與犯罪嫌疑人搏鬥過程多紮幾刀,是不是就防衛過當了?我相信老謀子本意是好的,但如果真想做到普法,就應該去除煽情的... 傅大同 2月3日 1.8w 8k